关于择优扶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和重点业余体校的通知

15.12.2016  18:49
 

宁体发〔2016〕107号

各市、县(区)体育(文体、教体)局:

根据《关于择优扶持宁夏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和重点业余体校的通知》(宁体发〔2016〕17号)要求,经对各市、县(区)开设项目、训练队伍、教练员培养、保障措施、竞赛成绩、人才输送等方面进行审核,并按照以综合评分为主、适度兼顾五市的原则,决定对贺兰县等6个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和银川市等5所重点业余体校给予经费扶持,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扶持单位

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贺兰县、兴庆区、平罗县、彭阳县、吴忠市、灵武市。

重点业余体校:银川市、石嘴山市、西夏区、青铜峡市、中卫市。

二、资助经费

自治区级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每个单位给予20万元经费扶持,重点业余体校每所给予10万元的经费扶持。

三、几点要求

(一)资助经费属青少年训练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要发挥好培养竞赛体育后备人才的引领作用。基地和重点体校是培养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的重要阵地,具有示范作用,各地体育部门要加强专业化管理,推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改革和创新,更好地适应我区竞技体育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业余训练水平,创新体教结合新模式,发挥好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三)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基地和业余体校的建设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实行动态管理和激励机制;凡违反资金使用原则和规定的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停止经费资助,取消基地资格,并予以通报。

       

                  自治区体育局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