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残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建设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残联:
根据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建设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函》精神,中国残联将在2017年度采取公开申报方式对部分省市拟新建的示范点提供经费资助。为做好我区残疾人健身体育示范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条件
本次资助优先选择满足下列条件的地区:
(一)经济欠发达地区;
(二)重点在乡镇、农村开展示范点建设工作的地区;
(三)侧重冬季项目健身示范点建设的地区。
二、项目资助标准
由市级残联组织申报,中卫市限报1个,其他市每个市限报2个,资助标准为每个示范点5万元。
三、项目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函,应明确申请资助项目的单位、建设目的、内容、拟建示范点数量、配套资金状况。
(二)项目申报表,需填写拟申报新建范点的名称、地址、负责人、主管单位、室内外面积、软硬件设施、无障碍条件等内容(附件2)。
(三)项目实施方案,需详细说明项目名称、执行时间、任务目标、实施步骤、内容、资金预算等。
四、申报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残联根据项目申报条件(附件1)要求,对所辖县(区)报送的项目实施计划和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项目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二)请有申报意向的县(区)残联根据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并按照申报要求,上报市残联;经市残联审核后,加盖公章后以邮寄方式统一报送自治区残联宣文处,同时报送电子邮件。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
联系人:朱宝峰 电话:0951-5668823
传真:0951-5668810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208号
邮编:750002
附件: 1.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资助项目申报条件
2.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资助项目申报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