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法援为27位村民追讨土地流转费16万元

08.02.2017  22:43

    经吴忠市红寺堡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2017年1月18日红寺堡区27位村民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某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与村民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由其在2017年3月15日前支付村民土地流转费160000元,并于3月31日前恢复所承包的土地原状。

    2014年3月某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与红寺堡区某村27位村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27位村民将承包的耕地流转于该合作社,用于种植中药材。约定土地流转费每年每亩700元,流转期限为3年,合作社支付了2014年和2015年的土地流转费。未按照合同内容支付2016年有土地流转费,而且种在农户地里的药材也没有挖,村民面临流转合同到期但土地无法耕种的窘迫。

    “已是严冬春天还会远吗”,2017年的春耕快到了,27位村民心急如焚,多次找合作社解决问题无望后于2016年12月28日求助红寺堡区法律援助中心。

    红寺堡区法律援助中心做出援助决定后,负责办理案件的承办律师及时协助村民提起诉讼,让案件快速进入诉讼程序。摄于法律的强大威力,该合作社负责人表示愿意支付村民土地流转费,但希望给其宽限履行期限。最终与村民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由其在2017年3月15日前支付村民土地流转费160000元,并于3月31日前恢复所承包的土地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