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国内首个全省域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上升到法治层面
1月23日下午,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作出决议,批准了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标志着国内首个全省域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上升到法治层面。
“对全省域实施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并以法定形式固定下来,是宁夏的一大创举,必将在全国规划界形成一种‘宁夏现象’。”北京泛华建设集团董事长杨天举如此评价。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按照“把宁夏作为一个城市规划建设”的思路,以“一主三副、核心带动,两带两轴、统筹城乡,山河为脉、保护生态”为总体战略,提出加快建设以银川、吴忠、宁东新区构成的大银川都市区和石嘴山、固原、中卫三个副中心城市,高起点建设“沿黄城市带”“清水河城镇产业带”和“太中银发展轴”“银宁盐发展轴”,增强山、原、河、川的生态功能,构筑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根据大会作出的关于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的决议,在产业发展方面,着力打造现代农业、现代能源化工、承载转移新兴产业、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现代服务业五大产业集群。
在基础实施互联互通方面,构建区域一体化综合交通网络,打造西部门户型航空枢纽,加快国际、省际铁路通道建设,加快推进高铁建设,加快宁夏向东出海、向西开放的高速公路大通道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规划建设“区域—城—县—镇—村”五级公共服务设施,形成“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的公共服务设施空间格局。
通过人代会将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上升为法律意志,将彻底改变过去规划“纸上划一划,墙上挂一挂”的尴尬。决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实施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建立硬性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从严查处各类违反规划的行为。自治区政府要加快构建实施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的统筹协调机制和利益补偿机制,调整绩效考核和转移支付政策,加快规划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多规合一”。(记者 王建宏)
来源: 宁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