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安 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及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1.03.2015  18:50

宁安办〔2015〕  号

 

各市、县(区)安委会办公室:

      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及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2015年3月23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标准化建设及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印发2015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依法完善我区企业应急组织机构、健全制度机制、落实应急保障条件、优化应急资源配置、强化应急准备工作,提升应对生产安全事故能力。依据《安全生产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标准》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大纲(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标准》对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求,把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主体责任的内容,通过标准化建设而具体化、明细化,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升企业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努力提升全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水平,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集应急救援专业力量、应急救援医疗力量、应急救援专家力量、应急救援物资调运力量“四位一体”的应急联动机制。配合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完成《全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规范》及《全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的起草任务。

(三)组织方式

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成立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领导机构,全面推动全区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标准》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大纲(试行)》的有关要求;各市、县(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同时,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配合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选择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和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试点工作。

      二、标准化建设及试点内容

      全区企业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和试点工作要以强化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建设,促进企业加强应急设施(装备、物资)管理,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推动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为重点,突出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完善企业应急管理组织机构。 大中型企业(企业的划分标准见国统字〔2011〕75号文件,下同)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援指挥)组织机构。高危行业(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冶金)企业必须设置履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能的组织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二)建立完善专兼职企业应急救援队伍。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要建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生产规模较小的应当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与邻近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或者社会化专业救援力量签订救援协议;化工园区等产业聚集区的企业可以联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2、具有完备的管理制度;3、救援队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参加岗位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资格证书;4、具备开展救援工作所必需的装备、设备和物资;5、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训练、学习、生活等基础设施和经费保障。

      (三)制定完善企业应急管理制度。 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专兼职应急队伍(人员)管理制度、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制度、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制度、应急值守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等。

      (四)完善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编制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建立完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三级应急预案体系。企业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在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明确可能面临的安全风险、事故类型和应急指挥体系与职责、监测预警、力量编组、处置程序、救援措施、保障要求等内容,并与实际相符。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后要及时报送相关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备案,备案受理单位要对预案进行形式审查,并登记、建档。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后,要将相关内容以适当方式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和相关单位、人员公布。

      (五)加强企业岗位人员应急管理培训。 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应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应急知识教育以及风险防范、应急处置和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培训。企业必须建立应急管理教育和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将应急管理培训内容纳入年度“三级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年度应急管理人员培训不少于4次、关键岗位从业人员不少于6次。

(六)加强企业应急预案演练。 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制定年度演练计划,落实演练资金,开展演练活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演练等方式组织实施,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企业实战演练应当重点加强提高从业人员自救、互救能力,桌面演练应当重点加强预案衔接、信息沟通。矿山、金属冶炼、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生产经营性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经常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性实战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七)规范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矿山、金属冶炼、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要依照相应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物资以及从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未按照规定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物资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企业要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制度,建立应急设备设施和物资管理台帐,并指定专人对应急设施和器材进行管理,确保应急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提高应急设备设施和物资使用效能。全区企业应急物资的配备标准可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标准》执行。

(八)规范事故报告程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企业必须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1号令)的相关规定,坚持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科学施救、全力保障的原则,对险情或者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处置、早解决。企业突发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负责人要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凡发生人员死亡事故、人员密集场所事故、毒气泄漏事故和危货运输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应在1小时内直报自治区安全生产总值班室。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组织专(兼)职应急人员开展先期处置,协助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各项救援措施的衔接和配合工作,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企业要积极开展善后工作,尽快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消除环境污染,并加强事后评估工作,完善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三、阶段划分    

(一)准备阶段(3月至4月)

      自治区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成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确定试点企业,对全区试点工作进行部署。各市、县(区)政府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定本级试点单位,召开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和试点工作部署会议,组织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

      (二)实施阶段(5月至10月)

各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督促指导企业依法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完善应急救援队伍、补充应急救援装备器材,规范企业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工作。在此基础上指导试点企业组织有关专家和企业内部技术人员,对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自评。配合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起草《全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规范》及《全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用以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三)验收阶段(11月)

由自治区安监局牵头对试点企业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按照(附件)执行,确保试点企业的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管理培训、应急演练工作、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等全面达标。在考核达标的基础上,报请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对我区试点工作进行验收,并对我区配合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起草的《全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规范》及《全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进行评估。

四、工作机构

自治区成立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曹志斌  宁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晋中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常务 副主任

副组长:王廷文  宁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

      郭治武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部主任

      华  梅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副巡视员

      黄坤福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部副主任

      陈  坚   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总经理

      高国政  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成  员:黄生虎   宁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处长

              奚武军  宁夏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

      黄  昊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部政策法规处处长

      吴庆善  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副总经理

      史宏林  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主管副总裁

      彭贤都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部政策法规处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奚武军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企业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是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是企业实现本质安全,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途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确定我区为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是对我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充分信任和肯定,更是对我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鞭策,各市、县(区)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动员,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增强广大职工做好安全标准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广大职工正确认识安全标准化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认清本地区本企业的差距,坚定搞好标准化的信心,充分调动企业做好安全标准化的积极性。
      (二) 突出重点,强化督导。 开展标准化建设及试点工作,要以提升企业应急救援队伍教育培训能力、隐患排查能力、管控风险能力、先期处置能力为重点,采取定期督导和临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建立完善定期联系企业制度,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实际问题,跟踪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主体责任。

(三)落实责任,严格考核。 为确保标准化建设及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各级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企业,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严格落实“政府主导、部门协调、企业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把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目标、责任落实到试点企业的各岗位,并建立检查、考核、总结、评比的安全考核制度,要形成层层负责、配套联动的责任体系。自治区安监局要强化考核验收,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监管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全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下载: af2015033116572926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