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化为媒 促合作交流

17.04.2017  05:54

——“一带一路”人文交流与合作取得新进展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共建“一带一路”的倡议,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与积极响应。在这一倡议的推动下,近年来我国与沿线国家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呈现出交流机制日益完善,多个层面同步发展的良好局面。以文化为媒,一座“民心相通之桥”正在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搭建起来。

              来自文化部的统计显示,在政府层面,截至2016年年底,我国已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订了318个政府间文化交流合作协定、执行计划及互设文化中心协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了11个中国文化中心。

              与此同时,“一带一路”文化交流与合作机制化建设也在有序推进。据文化部“一带一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谢金英介绍,文化部目前正在积极推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共同建立五大联盟,即“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丝绸之路国际图书馆联盟”“丝绸之路国际博物馆联盟”“丝绸之路国际美术馆联盟”和“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联盟”。其中,“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已于2016年10月由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牵头成立。“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联盟”也于2015年10月由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牵头成立。“联盟的建立和健全将为机制化推动‘一带一路’文化交流与合作提供坚实保障。”谢金英说。

              为推动“一带一路”文化交流与合作迈上新台阶,去年年底,《文化部“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向社会公布。“《行动计划》提出了健全‘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机制建设、完善‘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平台、打造‘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品牌、推动‘一带一路’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促进‘一带一路’文化贸易合作等五大任务,这将成为未来几年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开展中外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共同纲领和行动指南。”谢金英说。

              为确保五大任务顺利完成,《行动计划》有针对性地制定了12个专项计划,内容涉及“国际交流机制、国内合作机制、建设沿线国家中国文化中心、文化交流合作平台、‘丝绸之路文化之旅’、‘丝绸之路文化使者’、艺术创作扶持、文化遗产长廊、‘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动漫游戏产业国际合作、繁荣文博产业、拓展文化贸易”等12个方面。

              《行动计划》绘制出了中外文化交流的蓝图,那么如何将《行动计划》落到实处?谢金英介绍,在文化交流领域,文化部将用好海外中国文化中心、“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西安)”、“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泉州)”、“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等平台,打造好“欢乐春节”、“丝绸之路文化之旅”、“丝绸之路文化使者”、“一带一路”艺术创作扶持计划、“一带一路”文化遗产长廊建设计划等品牌活动,加强与沿线各国艺术家、文化官员、智库、汉学家、翻译家等的文化交流与互鉴,增进我国与沿线各国在联合申遗、考古等方面的合作,全方位推动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文化交流与合作。

              此外,在文化传播领域,文化部将继续用好中国文化网(中英文版)等平台,借助互联网、移动终端等新兴媒体,搭乘“互联网+”的快车,加快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当代优秀文化“走出去”,四通八达驶向“一带一路”沿线各国。

              在文化贸易领域,文化部将围绕演艺、电影、电视、广播、音乐、动漫、游戏、游艺、数字文化、创意设计、文化科技装备、艺术品及授权产品等领域,开拓完善国际合作渠道。推广民族文化品牌,鼓励文化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投资。鼓励国有企业及社会资本参与“一带一路”文化贸易,依托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推动骨干和中小文化企业的联动整合、融合创新,带动文化生产与消费良性互动。(记者 韩业庭)

              稿件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