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息报:今后,宁夏空气质量将实现“国家监测”
10月26日,记者从宁夏自治区环保厅获悉,全区19个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城市站”)已全部完成运维交接,成为全国首批完成这项工作的8个省区之一,也是西北地区首个完成这项工作的省区。
据介绍,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事权上收,是党中央、国务院就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落实《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实施“谁考核,谁监测”,解决以往存在监测数据受地方政府干扰等问题,进一步说清空气质量总体状况及提出治理对策的重要举措。环境保护部于2015年印发了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实施方案,要求2016年完成1436个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监测事权上交接工作。
对此,宁夏环保厅制定了交接方案,明确了交接程序、内容、时限以及责任人等;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工作组,全程参加指导交接工作,协调各地级市环保部门全力配合城市站交接运维事宜,对交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整改,需后续解决的,协调当地环保主管部门与第三方运维公司签订了备忘录,限期整改。同时,城市站点正式交接之后,自治区环保厅要求各地级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监测部门继续做好城市站运维保障工作,特别是城市站房用地、站房建设或租赁、安全设施、电力供应、网络通讯和出入站房等日常运行所必需的基础条件,不允许出现断电断网等情况。
2013年以来,宁夏实现国家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三步走”战略在宁夏两步走的跨越,先后在全区5个地级城市建成19个城市站,在全国率先提前2年完成全省(区)全部地市级城市建成PM2.5监测的目标。其中,银川市6个,石嘴山市4个,吴忠市、固原市和中卫市各3个。10月20日,银川市环境监测站与河南鑫属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交接事项清单”,完成了6个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运维交接手续,至此,全区19个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交接工作全部完成,比原计划提前10天完成交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