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与未来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努力方向,也是全人类的共同事业。中国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首倡者,应当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上发挥引领作用,为世界各国树立实现国家善治的榜样。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努力方向,也是全人类的共同事业。那么,如何看待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状况?它是否是已经存在的事物,抑或只是未来的愿景蓝图?认清这个问题,直接涉及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路径和战略思维。
地球村:人类已经命运与共
共同体就是指人们在共同条件下结成的集体。在人类生活的不同层面、不同领域、不同范围,都会形成各种各样的共同体。家庭、政党、社团、国家、国际组织、宗教、企业、机关、学校等,只要是由个体所结成的集体,就可以算作共同体。不过,直到全球化开启之前,还没有出现囊括整个人类的共同体。随着全球化的演进,整个世界在经济层面都联系在一起了,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可以说,这时的人类在经济上已经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但是,这种单一层面的利益共同体是十分脆弱的,会因为国家之间在安全、政治等方面的利益冲突而解体,比如在两次世界大战和冷战期间,这个利益共同体就不复存在。所以这种单一层面的人类共同体还不是命运共同体。一般的利益共同体之所以脆弱,就是因为一般的利益是可以交换的,在不同的利益面前,行为主体可以对利益进行取舍、交换。比如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英国和德国,虽然有着非常密切的经贸关系,有共同经济利益,但是由于两国安全利益和战略利益对立,随着两国成为战场上的敌手,共同经济利益也烟消云散。
随着人类的发展进步,一方面,各国各民族之间的相互联系越来越紧密,相互依赖度越来越高;另一方面,人类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具有全局性、综合性和长远性,没有哪一国能够独善其身,也没有哪一国可以包打天下。比如核灾难,如果说常规战争的结果通常都是有输有赢的零和博弈的话,那么核战争就是两败俱亡的负和博弈,甚至那些没有参与战争的人们也会遭到毁灭。再比如气候变化,如果任由气候变暖,人类很可能遭遇难以承受的灭顶之灾。在这些面向整个人类的灾难面前,主权国家的利益已经显得微不足道,甚至主权已经变得没有意义。整个人类,不管何国何族,恐怕是欲存俱存、欲亡俱亡。在这样的现实状况下,人类已经命运与共,已经结成命运共同体。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实然的事物。
习近平总书记在阐述人类命运共同体时,用了“地球村”这个词来形容当今人类社会的状况,而地球村正是全球化进程中当今世界的真实写照。虽然“当今世界,人类生活在不同文化、种族、肤色、宗教和不同社会制度所组成的世界里”,但是“这个世界,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
与利益共同体相比,命运共同体已经发生本质性的变化。共同命运已经远远超越共同利益,它是不可交换的,共同体内的成员已经生死与共、荣辱与共。当然,共同命运肯定以共同利益为基础,特别是那些涉及人类及其唯一家园地球之生死存亡的利益,本身就已经是不可交换的特殊利益了。
大家庭: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固基强体
人类命运共同体虽然在某种意义上已经存在,但却是基础不牢、十分脆弱。正如同一个村庄中的有些村民之间会有仇恨,甚至势不两立,乃至发生暴力冲突一样,人类社会中的一些国家之间、民族之间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利益冲突、价值对立,这种对立与冲突,往往导致国家之间的对抗乃至战争,最终是两败俱伤,共同衰落,至少是难以携手应对那些共同的挑战。如果任由这些对立与冲突滋生、膨胀,人类很有可能因为不同人群之间的恶斗而遭受噩运,并使这个共同体瓦解。特别是人类正处在一个挑战层出不穷、风险日益增多的时代,如果各国都片面强调本国利益,过分看重国与国之间的分歧与矛盾,而忽视人类面对的共同挑战和整体利益,那么不仅现存的命运共同体不复存在,而且人类极有可能走向共同毁灭。因此,人类必须不断建设这个命运共同体,使之不断巩固、强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开幕式演讲中深刻阐述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涵,并用“大家庭”来形容之。他说:“人类命运共同体,顾名思义,就是每个民族、每个国家的前途命运都紧紧联系在一起,应该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努力把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的这个星球建成一个和睦的大家庭,把世界各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成现实。”这里,习近平总书记讲的是未来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人类社会的努力方向,是应然的。同地球村相比较,虽然也存在着利益分歧,但是大家庭里成员之间已经没有仇恨。任何一个成员遭受灾难,其他成员都会感到痛苦,都愿意伸出援手;任何一个成员有了好事,其他成员都会高兴,都愿意分享快乐。每位成员不管能力大小如何,个人偏好怎样,都由衷地希望大家庭兴旺发达,都愿意为之贡献力量。可以说,与地球村式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相比较,大家庭式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有了更为牢固的基础、坚实的“身体”和持久的生命力,共同体内的成员已经形成充分的共同价值,对共同利益也有更为理性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共同的责任,相互之间的信任度、包容度明显提升,你死我活式的恶性竞争已经没有存在的基础和空间。
继往开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战略思维
既然人类命运共同体已经存在,那么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就应当从现实出发,脚踏实地,而不是破旧立新式的完全重建。但是,现实中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脆弱性又表明当今世界确实存在许多制约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因素和问题,因此就必须以变革的姿态来推动构建,为此就需要谋划长远,规划蓝图,使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具备可遵循的方向和路径。继承以往,开辟未来,变革创新,这应当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战略思维。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全人类的共同事业,需要世界各国的共同努力。如果不从现实出发,就很难凝聚共识,就不可能形成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同意志。当今人类社会最大的现实之一就是,主权国家是最有权威和能力的政治实体,所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可能脱离国家自身的建设、治理,更脱离不开国家之间的合作。国家之间天然地存在着各种差异和利益分歧,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不是要消灭这些差异和分歧,而是在承认这些差异和分歧的前提下,突出人类的共性和整体性,求同存异,实现共同体内个体与集体的有机统一。
当今人类社会的另一个重要现实就是已经形成了一些国际合作机制,它们在抑制国际冲突、维护人类共同利益、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国际合作机制的建立与建设就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比如联合国、二十国集团,它们所关注的问题许多都是关乎人类共同利益和共同命运的。在联合国框架下,国际社会在维护世界和平、推进核不扩散、抑制气候变化等问题上已经取得了相当可观的成就;在关乎人类福祉,同时也对世界和平具有重要影响的共同发展问题上,联合国、二十国集团等国际组织和机制也功不可没。那些区域性的国际组织,如欧洲联盟、非洲联盟、上海合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虽然只是关注本地区的事务,但是其功能和作用有利于促进本地区的和平与发展,这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大方向是一致的。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应当充分发挥这些国际合作机制的作用。
当然,现有的国际体系存在诸多弊端,霸权主义、强权主义、冷战思维等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相逆的思维、理念乃至行为方式还大行其道。特别是一些西方大国,经常将这些国际合作机制视之为维护本国霸权、谋取本国利益的平台。正是由于这些因素的制约,现有的许多国际合作机制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上所能发挥的作用还相当有限。因此,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还应当根据现实需要和条件不断创新国际合作机制和模式。
在创新国际合作机制和模式上,“一带一路”是一大亮点。“一带一路”倡导共商共建共享,在理念上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完全相符。“一带一路”不追求组织形式和权力关系,而是根据相关国家的需要实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聚焦构建互利合作网络和多元合作平台,完全是一种新型国际合作模式。习近平总书记将“一带一路”建设视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正是此理。
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进步,特别是随着人类共同价值的构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合作机制也会不断创新。中国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首倡者,应当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上发挥引领作用。这种引领作用,既要体现在积极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个理念以及与之相应的人类共同价值上,也要体现在不断探索、推动、创新国际合作机制上,更要体现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从而为世界各国树立实现国家善治的榜样。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