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六五”普法工作总结
“六五”普法以来,我办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总体要求,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狠抓落实,认真开展“六五”普法教育活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2011年以来,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在工作中坚持以增强法治观念为先导,以提高法律意识为重任,以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六五”普法为契机,立足政府法制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全面系统地开展了法治建设工作。
(一)加强领导,严密部署,不断夯实普法工作基础。
我办高度重视“六五”普法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六五”普法领导小组,由张任主任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法日常工作指导和协调监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做到机构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为普法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制定普法规划,明确了“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同时结合每年工作重点,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办务会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措施抓好推进,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度有总结,确保了普法工作的有序推进和有效落实。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积极做好普法宣传教育。
我办按照规划部署,结合工作特点,突出重点对象和重点任务,狠抓宣传教育,大力营造法治建设良好氛围。
1.创新宣传形式,不断拓宽普法宣传渠道。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拓展宣教形式,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推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传媒的作用。我办与宁夏广电总台合作开办了《法治政府》电视专题节目,五年共播出48集,宣传我区依法治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关内容,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不定期在《法制日报》、《宁夏日报》、《法治新报》等刊物上刊发我区政府法制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连续多年在《宁夏日报》头版头条位置刊发自治区政府法制工作综述,累计在各大报纸刊登宣传报道文章120余篇。对宁夏政府法制网进行了全面改版,及时收集、编辑、发布政府法制信息共6500余条,向国务院报送政府法制信息1840余条,向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报送政府法制信息100余条。
二是借助行政法学会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宁夏行政管理学会和行政法学会秘书处的作用,编印《法治政府》内部刊物24期,印发24000册;编印《宁夏政府法制》42期,印发11000册。开展了“推进政务公开建设服务型政府论坛”优秀论文表彰活动,对13名获奖同志给予了表彰,在社会上有效宣传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
三是积极开展社会法制宣传活动。我办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各种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参加全区的法制宣传日活动、全国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等,收到良好效果。如我办于2013年在全区部署开展了“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在我办的统一组织指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共举行户外现场宣传咨询场次100余次,发放宣传页(册)240880份,制作、播出依法行政专题节目31期,举办依法行政专题知识讲座73场次,咨询、解答22898人(次),培训3858人次,编写报送活动信息164篇;征集到各地区、各部门报送参评的依法行政理论文章107篇。
2.完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理论研究水平。从领导班子抓起,把学法纳入领导班子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每周举办一期“法治大讲堂”,法制办全体机关干部依次进行法治讲座。组织全办工作人员围绕深化改革,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开展坚持学用结合,知行统一,将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学习政策与推进指导工作、调查研究与成果转化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本领。理论研究工作,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软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完成自治区法学会课题《我区食品安全监管法律问题研究》。五年来,我办工作人员在区内外刊物公开发表理论研究文章40多篇,取得丰硕的理论研究成果。
3.提高法治意识,强化行政人员法律培训。为了夯实我区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我们认真开展针对性较强的法律知识培训,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创新社会管理的能力。
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培训。五年来,按照自治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认真开展了贯彻实施《宪法》、《行政强制法》、“三部规章”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务院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培训工作。如组织开展了“三部规章”学习宣讲培训活动,举办“三部规章”培训班,全区近2万名机关干部参加了学习培训,在全区上下掀起了学习贯彻“三部规章”的热潮。此外,我办通过“以会代训”、专题讲座等方式培训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共举办各类培训讲座100多期,广泛宣传法律知识。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证件培训。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要求,五年来共举办了126期行政执法人员领取和换发行政执法证件的法律综合知识培训班,共培训行政执法人员17547人。其中,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培训班78期,培训行政执法人员9749人;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培训班48期,培训行政执法人员7798人。
(三)履行职责,多措并举,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我办以普法工作为契机,结合的政府立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法律服务等日常工作职责,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1.紧紧围绕深化改革重任,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工作分工安排,2014年由我办牵头负责的改革任务6项、配合落实的15项。2015年,牵头推进落实的有39项、配合的有53项。如我们结合自治区实际,组织起草并提请自治区政府一次性出台了《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行政程序规定》三部规章,为政府自身权力立“规矩”,划“红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部署,集中全办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行建立责任清单制度等。同时,完成了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调研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形成了《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专题调研的报告》,提出了我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自治区党委制定依法治区决策提供了依据。
2.着力提高政府立法质量,为我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五年来,共审查、修改、办结地方性法规(草案)45件,政府规章(草案)59件,审查、修改、拟定规范性文件400余件,办理国务院法制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下发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稿180余件。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五年来,共开展立法调研500余人次,召开立法座谈会300余(场)次。坚持开门立法。实行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三结合,对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立法草案,运用报刊、互联网等媒体,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3.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保障维护法制统一。五年来,共向国务院、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政府规章48件,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备自治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8件。收到报送备案的银川市政府规章23件、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及直属机构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889件,并针对存在合法性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印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予以纠正。对现行有效的171件地方性法规、160件政府规章和34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废止地方性法规3件、建议修改地方性法规11件,提请自治区政府废止政府规章7件、规范性文件25件,修改政府规章6件、规范性文件10件。
4.抓好法制监督工作,全面规范行政行为。一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五年来,共开展各类专项检查二十余次,如我办会同自治区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监察厅组成征地拆迁联合检查组,对石嘴山市等10个市、县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二是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对自治区30多个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重点评查,共评查行政处罚案卷1000余宗,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机关的行为。三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2年,对自治区政府45个部门报送的885项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审批进行了清理,提请自治区政府第127次常务会议审议公布(政府令52号),保留792项、取消58项、调整107项。
5.积极受理,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我办结合行政复议工作实际,按照“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要求,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五年来,共收到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867件,经审查,受理555件,均已结案。不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不断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方法,切实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对全区100多名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进行了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培训,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行政应诉能力和行政复议能力。
6.加强政府顾问工作,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五年来,我办在政府重大决策、行政立法、经济事务等方面建言献策,提出高水平的法律咨询意见,推动法治政府的建设进程。为自治区农垦局收回对外承包国有土地、国土资源厅收回宁东探矿权的有关法律事宜、自治区煤炭矿业权的整合工作等十余项重大决策,提供高水平的法律咨询意见。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条例》、等一系列的行政立法论证工作。参与大量政府处理经济事务的事前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如为成立宁夏货运航空公司、审查自治区政府与中国建设银行、民生银行的战略合作协议等,为政府参与经济事务提供法律审查意见70余件,将政府从事经济事务的法律风险降至最低。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普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个别干部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将日常工作和普法工作有效结合,参与普法活动的主动性不强。
(二)普法工作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我办缺少专门的普法机构和工作人员,没有专项的普法经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物力、财力上投入上需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形式需进一步拓展创新。
(三)普法工作档案管理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六五”普法时间跨度长、资料多、内容丰富,由于缺乏保留资料的意识,存在普法工作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没有严格按照要求和标准对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归档,致使部分档案资料不够齐全。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准备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普法工作软、硬件到位,督促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发挥表率带头作用,保障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二是进一步创新普法工作理念和方法。要适应形势任务的新变化,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继续拓展法制宣传平台。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法治政府》、《宁夏政府法制》等宣传阵地作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岗位工作和学习、培训中,与各项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确保法制教育与日常工作相互渗透,相互融合。三是,加大对普法工作的监督考评力度。要根据法制教育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督导、检查、考评力度。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考评制度、检查督促制度,形成部署、检查、考评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部门、个人,及时给予督导,推动改进工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法制办工作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比例,以增强大家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
总之,普法教育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我们将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新的普法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