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

16.03.2016  15:40

  近日,江西省政府正式印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6〕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江西省制造业发展升级的形势与机遇、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明确了以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推进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加快制造业发展升级。尊循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统筹规划、重点突破,自主创新、竞合发展的基本原则。按照国家实现制造业强国“三步走”的战略,主要侧重到2020年的目标,突出最近五年内江西省实现工业化的总体任务,以及总量、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等具体指标,对2025年则提出了定性目标;对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提出了展望目标。

  《实施意见》根据《中国制造2025》明确的导向和发展重点,针对江西省各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和特点,从做强已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产业、提升具有良好前景的成长型产业和培育目前还相对薄弱的战略必争产业三个方面考虑,将江西省产业分为优势型、成长型和培育型三类,确定了“四四三”的主攻方向,把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有色金属和航空制造四个产业作为优势型,把光伏、汽车及零部件、节能环保和特种船舶四个产业作为成长型,把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和集成电路三个产业作为培育型,分类明确突破的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技术,分类指导发展方向,分类推进实现创新成果转化,力争经过5到10年努力使江西制造业发展在全国处于中上水平,一批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达到国内领先、世界先进水平。

  《实施意见》围绕推进江西省制造业发展升级,从强化创新驱动、实施重大工程等七个方面提出了系统化举措。一是以平台建设强化创新驱动,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加快关键技术攻关突破,形成以创新中心为载体、以公共服务平台和工程数据中心为支撑的创新网络。二是以工业强基工程为重要抓手,夯实制造业基础,提升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发展水平,依托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推动整机企业和“四基”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协同发展;贯彻落实首台(套)、首批次政策,推动一批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和先进基础工艺工程化、产业化。三是以重大工程建设推动协同发展,按照抢占国际国内制高点的要求,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实施10项重大工程。瞄准国内先进水平,实施20项重大工程。以工业园区为载体,以重大工程为牵引,集中优势发展100个现代制造业产业集群,建设2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四是以示范引领带动两化融合,实施两化融合示范工程,培育100个两化深度融合示范标杆企业,建设20个示范园区。加快推进智能制造,重点建设10个智能制造集聚区。重点打造200家分层、分级、分类智能制造示范企业。重点推进“机器智能化运用”5000台(套)以上。五是以强化品牌标准工作提升市场竞争力,完善制造业产品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体系,提高制造业产品达标水平。六是以推进绿色制造加快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优势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逐步淘汰传统产业中的落后产能,重点建设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业集群。七是以扩大对外开放获取市场资源,实施全方位大开放战略,积极承接落实国家重大工程和项目,深入推进招大引强,积极引进一批领先技术和高层次人才,引导和鼓励优势企业“走出去”。

  《实施意见》对照《中国制造2025》的要求,提出了六个方面内容组成一个完整的保障体系。一是优化市场环境方面。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三单一网”建设、加强市场行为监管和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等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二是扩大资金投入方面。提出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在五年内逐步建立100亿元规模的制造业产业投资基金,带动社会资金进入。针对企业融资困难、财务成本较高的问题,提出了补贴政策。三是加强财政等政策支持方面。在整合现有财力并有所增加的条件下,提出从2016年起,连续5年,每年由江西省财政统筹和新增预算安排10亿元,支持智能制造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智能制造示范企业新购先进装备、机器智能化运用、首台套装备购买试用等给予补助,对两化融合、绿色生产等试点示范给予奖励等。四是强化智力支撑方面。加快先进制造业学科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并实行相应的优惠政策。提出对科技创新成果实施产业化的项目,允许主要研发人员获取技术股权奖励等。五是加强组织领导方面。参照《中国制造2025》提出了成立江西制造强省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及其职责任务,以及明确建立制造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相关统计监测和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开展阶段性检查与效果评估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