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与交通运输部签署推进贫困地区交通运输发展共建协议
日前,自治区政府与交通运输部签署《〈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加快贫困地区、革命老区交通运输发展共建协议》。双方协议加快推进我区14个贫困县(区)交通运输发展,到2020年,我区全面建成贫困地区“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班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 一是骨干通道外通内联。 “十三五”期间建设约630公里高速公路,实现国家高速公路主线基本贯通;以通县基本国道建设为重点,加快普通国道未贯通路段建设和低等级普通国道提级改造,建设规模约700公里,实现县城通二级及以上公路。 二是农村公路通村畅乡。 建设约3390公里通建制村硬化路,完成剩余357个建制村通硬化公路,2019年前实现所有建制村通硬化路;推进较大人口规模的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建设里程约330公里,解决贫困地区51个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 三是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在完成国务院办公厅确定的乡道及以上公路安全隐患治理的基础上,加强通村客运线路村道上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安全隐患重点路段的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累计处置里程约900公里;改造村道危桥35座、610延米;对改善通客车线路通行条件且具备加宽条件的窄路基路面公路合理进行加宽改造,建设规模约260公里。 四是“交通+特色产业扶贫”有亮点。 建设约330公里旅游路、资源路、产业开发路;推进交通+快递扶贫工程,整合交通、供销、商贸、电商、邮政快递等资源,推进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配送网络。 五是运输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加强县级客运站改造建设,实现所有县城建有二级及以上客运站或能力适应的三级站;支持主要乡镇建设集客运、物流、商贸、邮政、快递、供销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站;到2020年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
交通运输部将对我区贫困地区交通运输发展给予具体支持措施。 一是 对宁夏贫困地区列入部“十三五”规划的国家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条件具备且符合国家投资政策的项目,将按静态总投资的30%安排中央资金予以支持。 二是 普通国道建设、二级公路新改建按600万元/每公里补助,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县上浮10%,按660万元/每公里补助。 三是 积极协调中央专项基金用于地方高速公路项目和收费一级公路建设。 四是 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对相应的贫困县分别按照60/65/70万元/公里安排中央补助资金。 五是 旅游路、资源路、产业开发路,按照160万元/公里安排中央补助资金。 六是 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窄路基路面加宽改造、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农村公路危桥加固、危桥重建,分别按照40万元/公里、13万元/公里、10万元/公里、1600元/平方米、2800元/平方米安排中央补助资金。 七是 支持贫困地区县级客运站和乡镇客运综合服务站建设,县级二级和三级公路客运站每个分别补助1000万元和600万元、乡镇客运综合服务站每个补助60万元。
同时按照协议,自治区政府将加大资金投入,五年累计投入80亿元用于普通国省道改造、40亿元用于农村公路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