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发布最新通知!事关隔离封控区域及“黄码”人员!
11月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如何做好隔离点人员医疗保障,满足封控管控区域、健康码“黄码”人员就诊需求,保障特殊群体患者医疗需求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和说明。
隔离点人员:定点医院红区就诊 闭环保障医疗服务
《通知》要求,发生疫情的地方,要选择综合医院的独立院区或相对独立的医疗机构,为隔离点人员按流程提供医疗服务。银川市隔离点人员就诊,确定自治区人民医院为定点保障医院,确保隔离点人员就诊需求。
隔离点人员就诊时,要有专人陪同专车接送,诊疗结束可以返回隔离点的,闭环原途返回;需要住院治疗的,在定点保障医院专用区域(红区)进行救治。运送患者的救护车和陪同人员必须完成患者交接后方可返回,不得将患者留在医疗机构自行返回。
隔离点人员就诊流程为:当隔离点人员健康出现异常后,报告驻点保障医务人员,由驻点保障医务人员进行初步评估。对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人员和需紧急就医人员,及时报驻点保障工作组,驻点保障工作组报告市级就医保障工作组。市级就医保障工作组调度负压救护车,对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人员和需紧急就医人员,闭环转运至红区人员定点保障医院专用区域(红区)。定点保障医院专用区域(红区)接诊后,对患者进行核酸、血常规检测和肺部CT检查,判断是否感染新冠病毒。
对检测结果阳性人员由定点保障医院通知市级就医保障工作组调配负压救护车转运至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诊疗。新冠肺炎疑似病例也用负压救护车闭环转运至市级定点保障医院集中救治。排除新冠病毒感染,需住院治疗的,由定点保障医院在专用区域(红区)内进行闭环诊疗;不需住院治疗的,由定点保障医院通知市级就医保障工作组调配负压救护车规范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
封控管控区域人员和 “黄码”人员:必须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
《通知》规定,封控管控区域人员和健康码“黄码”人员就医,必须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严格执行相关工作流程。在疫情防控应急状态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要科学合理设置普通患者就诊区域(绿区)、封控管控区域和健康码“黄码”人员就诊专用区域(黄区),方便不同人群分区就诊,避免交叉感染。医务人员和就诊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要全程做好防护。医疗机构应当提前了解患者患病情况,足量配备相关药品,保障患者医疗需求。
封控管控区域人员健康出现异常后,向社区“四包一”工作组报告。社区“四包一”工作组对24小时内核酸结果阴性人员,及时报所在社区居委会,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告市级就医保障工作组。市级就医保障工作组统筹调度救护车辆将需就医人员闭环转运至定点保障医院黄区人员就医专用区域(黄区)。定点保障医院专用区域(黄区)接诊后,对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人员转医院发热门诊规范诊疗。对非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人员和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人员,需住院治疗的,由定点保障医院在专用区域(黄区)进行闭环诊疗;不需住院治疗的,由定点保障医院通知市级就医保障工作组调配救护车规范闭环转运至封控管控区域。
控管控区域外的健康码“黄码”人员健康出现异常后,自行前往定点保障医院黄区人员专用区域(黄区)就医。接诊医疗机构进行评估,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由接诊医疗机构按常规诊疗流程诊疗。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转医院发热门诊规范诊疗。
隔离点、封控管控区域和健康码“黄码”孕产妇:定点救治
《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就诊时,各医疗机构要及时提供诊疗服务,保障孕产妇就诊需求。
银川市隔离点孕产妇在自治区人民医院定点救治。
银川市封控管控区域和健康码“黄码”孕产妇在符合要求的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其中,兴庆区“黄码”孕产妇的定点医院为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金凤区为自治区人民医院、银川市妇幼保健院阅海分院;西夏区为自治区人民医院西夏分院、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贺兰县为贺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灵武市为灵武市人民医院。
各定点医院要按照不同人群设置专用区域,确保孕产妇及时规范就诊。
同时,《通知》要求,老年人就诊时,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志愿者和导诊力量,协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对于无法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患者,要安排志愿者提供诊疗帮助。要切实保障肿瘤、血液透析患者及儿童等群体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医疗”的优势,做好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
医疗机构必须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患者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发挥好疫情防控“哨点”作用,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必须同时查验所有就诊患者的健康码和行程码,并测量体温,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预检分诊发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要专人指引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人员交接管理和登记。加强预检分诊人员个人防护,配齐配强预检分诊人员,严禁安保人员替代医务人员进行预检分诊。医疗机构必须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患者,要特别关注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做好流行病学问诊,患者基本信息登记和报告。
同时,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要严格依据《发热门诊设置管理规范》进行设置、运行和管理,针对此次疫情特点抓紧落实发热门诊改造和建设,完善发热门诊功能和设施设备配备。要确保发热门诊24小时接诊患者,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和普通发热患者均要在发热门诊就诊筛查。诊所、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时不得进行常规诊治,要在做好患者流行病学问诊和相关信息登记基础上及时报告,并尽快通过120救护车转至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转诊过程中严格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