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拟印发《中卫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8.09.2016  03:05

法治政府建设不仅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民主政治的重要条件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亦是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和必经之途。为确保如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中卫市法制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中卫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年-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确保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方案》明确规定法治政府建设需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一、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二、突出中卫特色。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五大理念统领开放富裕和谐美丽中卫的建设。三、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针对性。四、强化公众参与。保证公众参与到法治政府建设中,法治政府建设看得见,感受得到。五、建立长效机制。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不断取得新成效。

另外,《方案》还规定了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通过合理分化任务和明确责任单位的方法,切实保障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