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出台《中卫市航空货运补贴管理办法》
03.02.2017 14:04
本文来源: 法制办
为进一步扶持中卫航空物流产业的发展,鼓励地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积极拓展货运业务,促进中卫沙坡头机场(以下简称“中卫机场”)枢纽建设和中卫市经济发展,中卫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出台了《中卫市航空货运补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适用于对在中卫机场发运货物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乘客除外)。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负责货运补贴资金的监管,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有限公司中卫分公司负责航空货运资格的审核发放。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可按照1元/公斤的标准申领航空货运补贴。《办法》规定的补贴范围为:中卫市生产的特色农副产品,主要包括马铃薯、果蔬、草蓄、清真牛羊肉、硒砂瓜、枸杞、特殊品种农作物种子、小杂粮、其他高附加值货物等适合航空运输的产品。此外, 《办法》还对补贴发放的程序、不能申请补贴的情形等进行了规范。对违反补贴资金领取、使用和管理规定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个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文来源: 法制办
03.02.2017 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