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局大力推进“快递入区”工程建设
为贯彻落实《快递暂行条例》和《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暂行规定》要求,深入推进 “快递入区”工程,加快城市快递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快递末端网点管理规范化,近日,由中卫市邮政管理局牵头,会同市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召开城市“快递驿站” 推进座谈会。
会前,中卫局会同市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组织沙坡头区品牌快递企业负责人对依托社区便民连锁超市试点建设的“快递驿站”进行实地观摩,现场交流“快递驿站”建设经验,指导解决建设运营中存在的问题。
座谈会上,邮政公司、品牌快递企业及有关社区便民连锁超市负责人分别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围绕进一步深化城市“快递驿站”建设合作展开广泛深入探讨。市邮政管理局负责人结合落实《快递暂行条例》和《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暂行规定》有关精神,针对强化快递末端网点管理进行政策解读。
市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负责人就落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及中卫市系列配套政策作了介绍,将大力推广“网订店取”模式,鼓励物流企业在学校、社区等周边设立公共自助提货柜。加快推广城市配送车辆新技术应用,支持专业配送企业使用符合规范的新能源专用物流配送车。大力发展社区连锁便利店,拓展代收快递等便民服务功能,促进连锁经营向多领域延伸。
会上,邮政管理部门和邮政、快递企业及有关社区便民连锁超市就推进城市“快递驿站”建设合作达成三方面共识。
一是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自主合作。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商经等有关部门为企业发展提供便利、公平的营商和合作环境。企业间合作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自主开展合作,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二是规范化建设,法治化管理。邮政、快递企业和社区便民连锁超市在城市“快递驿站”建设上,要结合便民需要参照一般快递经营网点建设标准,相对独立区域和场所,明确安生生产责任人,严格执行寄递安全“三项制度”。邮政管理部门对城市“快递驿站”按照《快递暂行条例》和《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暂行规定》有关要求进行管理。
三是继续总结完善,支持鼓励创新。邮政管理部门支持企业间对前期试点合作模式进行总结,不断完善合作方式方法,在已建成20个快递驿站的基础上,鼓励快递企业与有资质的不同形式企业连锁服务网点开展合作,将“快递+”便民服务项目做实做优,打造富有中卫特色的“快递入区”工程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