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银川市委员会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18.06.2016  05:31

  根据《银川市市管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规定,现对拟任用的13名干部公示如下:

  于哲

  198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绥芬河市外事处国际交流科科长(副科级),共青团绥芬河市委员会副书记,绥芬河市政府驻海参崴商务代表处主任,牡丹江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副局长,市商务局副局长等职务。现任银川市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侨务局副局长,拟任共青团银川市委员会书记、党组书记。

  马晓飞

  197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团委副书记、书记,市紧急救援中心副主任等职务。现任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兼银川市卡瓦心脏中心副董事长、总经理,拟任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聘任为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

  张新民

  1969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历任贺兰县标准计量局副局长,习岗镇副镇长,共青团贺兰县委书记,习岗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金凤区副区长、人大副主任,西夏区副区长等职务。现任银川兴庆区委常委、副区长,拟任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党工委书记、主任。

  王军

  197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石嘴山市石嘴山区委办公室副科级秘书、副主任,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主任科员、副处级秘书,银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现任银川市金凤区委常委、副区长,拟任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服务中心主任。

  王琰

  女,回族,197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银川市兴庆区社会福利院副院长,解放西街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社会福利院院长,通贵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等职务。现任银川市兴庆区通贵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拟任银川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王芳

  女,197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共青团贺兰县委副书记、书记,县文广局党总支书记,共青团银川市委员会城乡部部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事务主管等职务。现任银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生家庭发展主管,拟任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副局长。

  张国庆

  回族,197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银川市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市人事局主任科员,市委老干部局主任科员、综合事务主管等职务。现任银川市委老干部局综合管理主管,拟任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办专职副主任。

  张鉴

  回族,1967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大专学历。历任银川市公安局城区分局解放西街派出所副所长、新华街派出所所长,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处长、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刑事侦查局副局长等职务。现任银川市公安局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拟任银川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支队政委。

  苏毅

  197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银川市教育局团委书记,现任银川市教育局综合事务主管,拟任银川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

  朱少龙

  197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历任银川市科协副秘书长、国际交流与合作部副部长,市统计局商贸外经科副科长、主任科员、服务业统计主管等职务。现任银川市统计局综合事务主管,拟任银川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任。

  何建勃

  1972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永宁县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望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书记,望远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永宁县副县长,兴庆区副区长等职务。现任贺兰县委常委、副县长,银川德胜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拟任贺兰县委副书记。

  马利剑

  回族,197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银川市民族宗教局清真食品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民族科科长,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办公室主任,市委宣传部外宣事务主管等职务。现任银川市委宣传部综合事务主管,拟任灵武市委委员、常委。

  朱正东

  197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贺兰县委组织部党员电教中心主任、正科级组织员,立岗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银川市旅游局促进科科长、宣传促进主管、综合事务主管等职务。现任银川滨河新区(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和旅游局正科级干部,拟任银川河东生态园艺实验中心副主任。

  以上拟任用干部公示时间为2016年6月17日至6月23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请向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举报。举报电话为(0951)12380,短信举报接收平台18795112380,来信请寄银川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举报网址http://12380.yinchuan.gov.cn。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的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9:00~11:30,14:00~17:30。市委组织部将对举报线索具体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若举报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市委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任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