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地方人大、政协换届中做好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宁残联发〔2016〕43号
关于在地方人大、政协换届中做好残疾人、
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残联:
依法保障残疾人政治权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中国残联关于在地方人大、政协换届中做好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残联发〔2016〕5号)要求,在今年人大、政协换届工作中,要在乡级以上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的人数比上届有所突破。《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宁党发〔2009〕60号)指出:“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推荐优秀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拓宽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渠道。”在换届工作中,各级残联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积极履行作为人民团体的责任和义务。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各级残联要充分认识本次人大、政协换届工作中推荐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的重要意义,要认识到推荐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的先进代表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参政议政,是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实现政治权利的重要方面。这不但可以起到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而且拓宽了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渠道,更是畅通了残疾人发声的管道、影响残疾人对政治活动的看法,对于推动地方各级残疾人工作和保持地方社会稳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高度重视,主动作为
地方各级残联要高度重视本次人大、政协换届工作,由市、县(区)残联理事长亲自负责,并指定专门工作人员承担相关工作。上级残联理事长要亲自带队,主动与下级残联属地党委、人大、政协进行对接和沟通,积极争取支持,赢得信任,争取人大和政协已有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的要在换届后增长人数,没有的要突破零的记录。各级残联要学会用人大和政协的声音为残疾人说话,为残疾人办事,推动残疾人各项事业的进步和发展。
三、制定方案,积极推选
各级残联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理事长负责和专门工作人员、职责和工作目标。积极做好优秀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的遴选推荐,在充分了解和考虑的基础上,遴选出有参政议政热情、具有一定文化基础和社交能力,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代表残疾人利益、为残疾人服务的优秀人才。经本级残联研究确定后,作为人大代表候选人和政协委员提名推荐人选,按程序报送本级党委相关部门。
四、收集资料,及时上报
请各市、县(区)残联将工作方案和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于5月15日前报自治区残联。换届工作结束后,请及时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的人员信息通过“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管理系统”进行填报,自治区残联将适时督导。
附件: 中国残联关于在地方人大、政协换届中做好残疾人、 残疾人亲友 和残疾人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4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 洁 0951-5668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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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6年5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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