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环保查出176个环境违法问题
10月19日,记者从自治区环保厅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第一次调度会上获悉,自本月启动攻坚行动以来,环保部门共检查企业297家,在发现的438个环境问题中共有违法问题176个,已移交属地环保部门责成整改。据悉,环保部门拟向89家违法企业开出1406万元罚单。
行动中,环保部门采取昼查与夜查相结合、不定时间、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直接检查的方式,对全区5个地市及宁东地区进行异地执法人员交叉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大气污染环境违法问题。自治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6个检查组出动检查人员1837人次,累计检查企业297家,发现环境违法问题176个,建议处罚金额1406万元。其中,建议对4个违法问题启动按日计罚、对12个违法问题实施查封扣押、对13个违法问题移交公安部门、限制生产1家、停产整治4家、关停取缔2家,对1个违法问题建议约谈地方政府,建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起。
检查发现,部分企业长期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并且偷偷排污。例如,宁夏润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在线监测设施显示粉尘超标,而其废气超标问题已在2017年6月被中卫市环保局处罚过,可至今未整改;宁夏奥斯化工有限公司一台间歇式回转窑正在生产,可配套的除尘和脱硫设施并未运行,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环保部门将保持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查处和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在加大对排放重点企业、加油站、加气站和“散乱污”企业执法检查的同时,还将统计汇总银川市7家重点恶臭企业信息,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督查各企业恶臭异味治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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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以来全区空气质量变好了
5 市平均优良天数达 16 天
本报讯(记者赵锐)10月19日,自治区环保厅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通报了10月1日至18日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5个地市平均优良天数达16天,同比累计增加4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均有下降。按照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评价,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10月1日至18日,全区5个地市有效监测天数为18天,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和中卫市优良天数范围为13天至18天,平均优良天数为16天,累计达到81天,轻度污染天数平均为2天,累计达到9天。超标天数中,主要污染物依次为PM10和PM2.5。与上年同期相比,5个地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累计增加4天,其中银川市增加1天、石嘴山市减少1天、吴忠市增加3天、固原市增加1天、中卫市持平;全区轻度污染天数累计增加6天。
另外,监测的6项空气污染物平均浓度与上年同期相比,为五降一升。其中,PM10平均浓度为8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臭氧的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7微克/立方米、2微克/立方米和20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的平均浓度同比上升0.1毫克/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