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3单位3个人获全国集体林权改革先进
23.07.2017 01:20
本文来源: 新华网
近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林业局共同表彰了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100个和先进个人100名,宁夏3个单位和3名个人分别获得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彭阳县林业和生态经济局、固原市原州区林业局、自治区林权服务与产业发展中心获先进集体荣誉,海原县林业局林改办主任刘明君、西吉县林业局林改办主任董平、自治区林业厅资源管理与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兼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处处长马彦林获先进个人荣誉。
宁夏于2011年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年内完成了全区1444.7万亩集体林地确权工作,得到了国家林业局的肯定。2015年,宁夏在全国率先开展了葡萄经济林确权颁证试点工作,此后又在中宁、灵武两地开展了非基本农田枸杞、红枣确权试点工作。(记者 吴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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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7.2017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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