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欠物业费买水受限制
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家住绿秀苑小区的甘女士没有按期缴纳物业费,在购买自来水时却被物业工作人员告知,一次只能买10元,如果嫌麻烦,就尽快把物业费缴了。“哪有这样的道理?”怒火中烧的甘女士向本报热线反映了此事。
因物业费用起纠纷
据甘女士介绍,新房自2010年交房拿到钥匙后一直没有入住,直到去年年才搬进去,此前的物业费用从未欠缴。“去年7月份装修好后,我和家人就搬了过来,住进来以后发现单元楼门是坏的,楼道卫生也很差,墙面上到处都是小广告,小区门禁形同虚设,安全也有问题,多次找物业公司协商,他们总是推三阻四。”甘女士认为物业公司态度消极,因此拒绝缴纳当年的物业费,“什么时候能够把这些问题解决好了,我自然会主动去缴费。”然而,甘女士在去物业公司购买自来水时,被告知一次最多只可买10元,“物业告诉我,要是不缴物业费,就不要嫌麻烦。”
物业承诺不再限购
22日下午,记者来到了位于六盘山路与胜利南街路口西侧的绿秀苑小区,物业公司经理张晓鹏表示:“我们也有苦衷,这个小区是去年才接手的,有很多遗留问题非常棘手,比如没有物业维修基金,租住人口较多,业主素质参差不齐,修好的门常被故意损坏,物业费又很难收缴,我们干起活来也是捉襟见肘。”对于拿限购水量来催缴物业费的行为,张晓鹏称这也是无奈之举。
“那么即使有个别业主欠缴物业费用,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利限购水量呢?”对此,张晓鹏坦言:“感谢媒体的监督,我们确实不应该这样去做,还是得跟业主充分沟通,及早化解纠纷。”随后物业公司和甘女士取得了联系,并当场达成一致,物业公司承诺不再限制购水,而甘女士也表示,只要物业公司能够尽快解决问题,物业费用她会第一时间缴纳,也不再追究此事。 (记者 张韶奇)
来源: 银川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