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次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会

24.08.2015  12:55
  8月22日上午,市局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次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会。市局党委班子在家成员,局属各基层党委主要领导和机关各支部书记参加了学习研讨。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六次全体会议精神;组织观看了反腐败警示教育专题片—— 《“一把手”腐败犯罪警示录》;并围绕“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主题,开展了专题讨论。

讨论中,刘文戈政委、魏宁喜副局长和指挥部主任张卫军、法制支队支队长刘建安、环保分局局长王国庆分别围绕什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如何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了重点发言。大家纷纷表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心存敬畏,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切实做到自身清、自身净、自身正、自身硬,不断强化责任、表率、廉政意识,打牢共产党人的立身之本。

讨论结束后,刘文戈政委结合自身学习体会和公安工作实际,就全市公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如何遵守党纪党规提出了七点要求: 一要有信仰。 崇高的理想,坚定的信念,是共产党人和人民警察的灵魂。当前许多领导干部之所以沦为人民的罪人,其根本原因是丢失了信仰,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抛之脑后。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拥有坚定信仰,不可有自满心理、攀比心理、侥幸心理。 二要有道德。 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道德高尚是领导干部做到清正廉洁的基础。领导干部要修德养身、学以致用,做一个善良的人、一个爱学习的人、一个崇尚简朴的人、一个清正廉洁的人。 三要有敬畏。 领导干部要时刻怀有敬畏之心,做到敬畏人民、敬畏法律、敬畏党纪、敬畏组织、敬畏权力。要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时刻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 四要有尊严。 尊严比之金钱、地位、权势,甚至是生命更加重要。一个人、一个领导干部要有尊严地活在世上,就必须获得家人、上级、下属、群众的尊重。因此领导干部更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要为了所谓的“面子”而放弃了自己的尊严,要坚决抵制“假、大、空”。 五要有责任。 领导干部要始终明确自己的职责,自我激励,对肩负的责任去努力,在尽职尽责中体验快乐。 六要有担当。 领导干部要时刻铭记自己所肩负的使命和责任,切实做到担“”不推、担“”不怯、担“”不惧、担“”不畏。 七要慎用权力。 要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而言,掌权不是风光、不是安逸,而是一份劳累、一份辛苦,是要为人民的幸福和利益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