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年”活动专刊之十二 夯实基础建设 深化服务理念
21.09.2018 18:02
本文来源: 司法厅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年”活动专刊之十二 夯实基础建设 深化服务理念
2018年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之年,我区各地结合自身实际从基础建设的完善到服务质量的提升多维度、深层次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泾源县 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县、乡镇、村居三级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 一是 全面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照“功能职责明确、建设标准规范、人员配备齐全”的整体要求,整合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中心、香水司法所,建立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合理划分功能区域,独立设置法律咨询室、公证工作室、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室,私密谈话室、资料档案室等,把法律援助、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全部纳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使群众的法律问题全部能够一站式解决。 二是 依托各司法所全面建成7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主要设立接待导引岗、法律援助岗、人民调解岗,由司法所所长兼任工作站站长,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工作站专干,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人民调解服务,受理当事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解答法律咨询,收集社情民意。 三是 依托各村委会综治工作室共建设完成96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调委会主任兼任工作室专干,配备一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发放法制资料,普及法律知识,协助村党支部、村委会做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定期分析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村委会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法律意见,做好全村范围内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指导群众依法维权,解答法律咨询,当事人要求提供法律服务的,引导其申请相关法律服务。
石嘴山市 积极探索法律服务新理念,提升服务质量新能力。坚持“五个零”服务理念,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受到群众欢迎和好评。
一是 服务方式“零距离”。 加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强化功能布局,上下衔接,真正使各级平台发挥好服务群众的职能。为群众提供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司法鉴定、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远程视频会见等“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建立互联网+法律服务、12348掌上APP、自助服务区等便民服务网络平台,让“群众跑”变为“信息跑”,零距离服务群众。
二是 服务受理“零推诿”。明确审批环节、责任人、审批时限,对事项的限时办结、服务措施、服务流程等内容实行公开承诺,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大厅电子屏进行公开和全程留痕。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全面提升服务效能。
三是 服务事项“零积压”。建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对群众办事难、办件量大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精简申报材料、简化办事流程,实现当日办理、一次办结。全面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容缺受理,变过去坐等被动服务为“超前服务”、“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等主动服务。
四是 服务质量“零差错”。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考勤制、挂牌上岗、服务承诺制、服务评价等机制,通过每日巡查、每周发放作风整改送达单,不断规范服务行为。落实窗口办理事项的相关政策、办事环节、办事流程、需提交的相关资料等“一口清”,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五是 服务结果“零投诉”。 对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成立评估工作专家委员会,采用“同行评估”的方法,从接待、受理、审查、指派流程、内部管理等方面15项内容进行评估量化,提升案件质量。加大受援人的回访工作力度,完善案件回访制度和旁听制度,提高电话回访比例,以上门回访、电话回访、短信回访、发放回访卡的形式,掌握案件最终落实情况,听取当事人的评价,考量社会人员反映,全程跟踪督查、全程跟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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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9.2018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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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记者从中卫市司法局获悉,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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