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银川市餐饮团购投诉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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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上月该局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建议等2302件,涉及物业服务、供热、停车收费、餐饮服务等内容。在消费投诉中,网上餐饮团购投诉有所增加。
用餐前打开手机“团一下”成为不少人外出就餐的第一选择,随之而来除了便宜和便捷,还有潜在的消费纠纷。11月,银川市网上团购用餐的消费投诉呈上升趋势。
“主要是餐饮服务设置的消费条件与网上订餐的描述不符。”工作人员介绍,在11月的投诉中,餐饮服务的问题涉及无照经营、擅打清真标识以及商家在提供服务时设置消费条件等,这些都导致服务质量下降。
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团购时一定要查看团购券使用规则,要注意有无时间、地点限制,并且要确保商家明确“未消费无条件退款、过期未消费自动退款”等内容,防止因团购券过期或商家没有相关服务而导致个人经济损失。
另外,在团购前要事先了解商家的资质、信誉,并仔细核对团购用餐的分量、规格,最好是和商家电话确认一遍。用餐后还应记住对照账单并保留好消费凭据。
在11月受理的344件消费者投诉中,除餐饮服务外,手机、食品、装修建材、家具也是投诉的热点,问题主要围绕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方面。
在所有接听热线中,咨询类1788件,占消费诉求总量的78%。银川人问的最多的,就是物业服务、停车场收费、供热的问题,还有快递服务,房屋买卖纠纷等。目前所有诉求已全部办结,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32万元。(记者 韩会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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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团购后享有退货、退款等权利
2012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规范网络团购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索要单据、退货、退款等权利。
针对“网络团购售后服务难”的问题,《意见》规定,团购网站经营者不得排除消费者依法拥有的退货、退款等权利。
特别是针对“预支付团购产品过期退款难”这一投诉热点问题,《意见》明确规定,团购网站经营者不得设定过期未消费预付款不退或者限定款项只能退回网站账户等限制。
来源: 银川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