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永宁交警大队“坚持三结合”建立闽宁镇交通秩序整治长效机制
自闽宁镇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永宁交警大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不断创新工作思路,采取“三坚持、三结合”工作方式,努力建立闽宁镇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一、坚持常态严管和专项行动相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大队及时整合警力部署,抽调部分警力充实到闽宁中队,将专项整治与日常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相结合,注重在执勤的时间跨度、警力密度、巡查频率、管理力度等方面下硬功夫,合理安排和部署警力在辖区主要道路,采取固定勤务、临时设卡、机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大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驾无号牌机动车上道行驶、闯红灯、机动车无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同时,针对闽宁镇福宁街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严重的现状,闽宁中队将先采取不间断的劝离,待县交通运输管理局等部门将交通标志、停车场、停车泊位规划设置完善后,引导车辆进停车场、入停车泊位,对仍违法停车的,依法予以查处,全力营造严查、严管、严惩、严治的高压态势,强化整治的力度、广度和深度,使专项整治常态化。
二、坚持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专项整治期间,交警大队要求全体参战民警及协警员要严格执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做到既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又理性、平和、文明执法,使用规范用语,讲究方式方法,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酒精测试仪、反光锥桶等警用装备,有效防止民警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专项整治期间,交警对各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严格实行“四个一律”,即依法应当拘留的一律拘留,应当吊销的一律吊销,应当暂扣证照的一律按最高限暂扣,应当扣留车辆的一律扣留。
三、坚持宣传教育与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大队坚持“严格执治与宣教并举”的工作方针,在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各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同时,组织警力,分批次深入辖区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等单位,向社会各界宣传,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目的,逐步形成企业管理人员、驾驶人、学校、家庭、学生相互教育、相互提示的作用,做到自教、自省、自律、自保,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同时,充分利用闽宁镇集日,向赶集的农民朋友宣传不良习惯性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性,着力营造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