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2015三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出炉
银川市2015年三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一步促进初中学校均衡发展,兼顾高中学校协调发展。根据三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依据每名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查和学业考试的总成绩和考生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录取对象 根据《关于做好银川市2011年中考招生准备工作的通知》(银教发[2010]230号)关于考生户籍的有关规定,凡银川市三区以内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有2015年中考综合素质评价考查和学业考试成绩,均可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考生须在网上填报《银川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报名信息表》和《银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志愿表》作为录取的依据。三区以外户籍的考生在我市参加报名考试,确应特殊原因不能回原籍上学,达到我市高中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不再填报录取志愿,实行调剂分配;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同城待遇。
三、录取分数线的划定
2015年银川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将按照三区普通高中学校的分布区域、招生计划和考生整体成绩,划定两类不同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并依据招生原则、各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进行录取。
(一) 城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
1、兴庆区、金凤区城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适合于银川一中、银川二中、银川九中、银川唐徕回民中学、银川六中、银川实验中学、银川高级中学、宁夏长庆高级中学等学校。
2、西夏区城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适合于银川二十四中、宁大附中、北民大附中等学校。
(二) 三区农村初中学校考生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
三区农村初中学校考生划定一条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简称“农村最低录取线”),适合于银川高级中学、银川二十四中、北民大附中等学校。
四、录取批次和录取范围
(一)2015年三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两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将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总数60%的名额,依据所属初中学校的办学规模、毕业生人数以及办学质量和水平,按比例分配到三区各初中学校,简称“指标到校”。考生必须具备银川市三区所在辖区的户籍,且在原初中学校有两年以上学籍并就读达两年以上,方可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第二批次:根据对各高中学校划定的招生范围、最低录取分数线,依据学生本人填报的录取志愿,按照学生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简称 “择优录取”,占高中统招录取计划的40%。本录取批次只接受各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初中学校考生。
(二)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
1、第一批次“指标到校”:银川一中、银川二中、银川六中、银川九中、银川唐徕回民中学、银川高级中学、宁大附中、银川二十四中、北民大附中、宁夏长庆高级中学面向三区所有初中学校招生。
2、第二批次“择优录取”:银川一中、银川二中、银川唐徕回民中学、银川实验中学、银川高级中学、宁夏长庆高级中学,面向兴庆区、金凤区初中学校招生;银川九中、银川六中、宁大附中、二十四中面向三区所有初中学校招生;北民大附中面向西夏区初中学校招生。
3、银川高级中学面向三区所有初中学校招生,作为“农村高中教育基地学校”,所录取的农村学校考生比例不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70%;宁夏长庆高级中学主要面向长庆石油系统职工子女招生,并完成银川市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4、具有自主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自主招生的有关批复要求,制定相应的招生方案,面向全市自主招生。
5、外国语实验学校、岳麓高级中学、开元学校等民办高中学校依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自主招生。
五、志愿填报
2015年继续实行先公布综合素质评价考查和学业考试总成绩,划定公办招生计划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后填报志愿的办法。
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划定后,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可根据银川市三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学校招生范围,在录取分数线公布三天内,在网上自主填报《银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志愿表》。可选报“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 “是否服从调配”,每个录取志愿只能填报一所学校,并且各录取志愿不能重复填写。考生网上填报完录取志愿表并确认后,由初中学校统一报银川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教学管理处)备案,并作为录取的依据。
六、录取程序
(一)高中学校的录取程序
1、录取第一批次“指标到校”的招生计划。按照各高中学校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名额,依据考生的“第一志愿”和志愿填报的高中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如果分配给初中学校的指标没有录满,可根据公布的降段录取分数线实行降段录取。降段录取后还没有录满,所剩名额划到各高中学校第二批次的录取计划中。
2、录取第二批次“择优录取”的招生计划。按照各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先录取考生的“第一志愿”,录满为止。对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再按考生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第三志愿”按同样办法对待。
3、录取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并且填报了“服从调配”的考生。凡“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如果填报了“服从调配”,可调剂分配到未录满的高中学校,调剂分配只接受各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初中学校考生。如果三个志愿都未被录取,且考生又不服从调配,银川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再考虑录取。
4、录取未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但符合公办计划未录满学校补录条件的考生。对填报了“服从调配”的考生,可根据公办学校招生计划补录到未录满的学校。补录(调配)的原则:依据学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先示范性高中后非示范性高中。
(二)农村初中学校考生的录取
1、农村学校考生达到城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可直接填报相应的高中学校作为录取志愿,按照城市高中学校的录取程序录取。
2、达到农村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农村学校考生,属于兴庆区、金凤区的考生按银川高级中学的公办招生计划录取,属于西夏区的考生按银川二十四中、北民大附中的公办招生计划录取。
3、移民乡镇学校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和宁夏育才中学的自主招生录取,同时也可填报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志愿表。未被两校录取的考生,可根据填报的志愿,按上述第1、2条的方式进行录取。
(三)三区以外户籍考生的录取
对三区以外户籍的考生,如果达到我市城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又不能回原籍上学,可根据我市普通高中资源分布情况进行调剂分配。
七、录取结果的公布
各批次录取结束后,招生领导小组向各高中学校发放录取名册,各高中学校根据名册,在规定的时间下发录取通知书到考生原初中毕业学校,并组织新生报到。
学生可在银川教育招生考试网上查询录取结果,并到原初中毕业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所有录取结果将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银川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在录取结果公布的同时,设置并公布录取咨询点和咨询电话,方便考生及家长咨询。
银川市2015年三区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表
【说明】普通高中班额为56人,职业学校班额为40人,宏志班班额为50人,二中体育特长班额为30人。
(*)为银川九中与滨海新区小孔明学校联合办学的招生计划,办学地点在滨河新区,招生计划由银川九中控制。
银川市2015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6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指标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