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食品药监局“四考”并举提升干部队伍法治能力

31.12.2014  11:28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近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专门研究制定了《加强干部队伍法治建设的实施办法》,就提升干部队伍法治能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出“学法考法、执法考核、任前法律考试、述职考评”四项具体举措。

一是建立学法考法制度。 结合理论学习总体安排,将法律法规的学习同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同安排、同部署,列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和年度培训计划,逐项列出必学法律法规和选学法律法规,明确机关干部学习法律的内容、要求,并结合半年和全年工作考核,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询问、闭卷考试等方式,检验学法成效。对年度法律考试不合格者,采取公示成绩、组织补考、取消评优资格等办法,真正把“学习软指标”变成“履职硬任务”。 二是建立执法考核制度。 从机关人事、法规、监察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执法考评组,对相关业务处室及人员在行政审批、认证检查、案件办理等实际工作中依法办事情况进行抽查考评。重点检查执法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处罚是否依法公平,并对出现问题的执法人员和相关处室进行问责通报,促使执法人员真正把学法成果转化为运用法律法规的实际能力。同时,建立健干部学法执法考试考评结果档案,在动议干部时,将拟任人选的年度学法考试成绩、年度执法考评结果如实完整地向局党组进行全面汇报,为任用干部提供参考。 三是建立任前法律考试制度。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坚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将年度学法考试结果和年度执法考核结果在考察材料中明确反映出来,优先提拔学法成绩优秀、执法考核结果优秀的“两优干部”。同时,对公示期内和试用期满的干部进行闭卷法律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不提请党组研究,直至补考合格后方可提请党组研究任职。 四是建立述职述法制度。 在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时,要求各处室、各单位干部将一年来学法执法情况进行专题报告,重点报告一年所学具体法律法规、年度学法考试成绩,年度执法考核结果等内容,促使学法用法走上常态化轨道。

为确保四项制度落实到位,自治区食品药监局还专门成立了由党组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干部队伍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具体办法的制定、操作和落实,以言而有信的态度抓好每个具体环节工作,确保各项制度取得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