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7年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19.03.2018 16:55
本文来源: 司法厅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3月20日--30日(工作日期间)
地点:五市司法局
二、领证要求
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则上应当由申请人本人前来领取,不得代领。
2.申领人现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考试成绩通知书、准考证),并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可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3.对于确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本人不能按时前来领取的,可由五市代为保管资格证书,要求在4月14日前(节假日除外)由本人前来领取。
4.对于出国(境)在外的申领人,可以书面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领取,但必须提交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薄)和出国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事宜可与五市司法局联系。
银川市司法局:0951-6888789 石嘴山市司法局:0952-2035360 吴忠市司法局:0953-2122148 固原市司法局:0954-2088814 中卫市司法局:0955- 7068598 宁夏司法厅
2018年3月16日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9.03.2018 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