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部署31项重点任务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日前,《辽宁省落实振兴东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制定完成并正式发布。该行动计划提出了辽宁省未来3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总体目标,并从优化政策环境、加强科技投入、强化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水平等8个方面部署了31项重点任务。
按照行动计划的目标,到2020年,辽宁省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和技术转移体系基本形成,重要科技领域和重大产业领域涌现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研究开发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达到2.3%,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7.5%,省内转移转化科技成果6000项以上,技术交易合同成交额达到600亿元。
据了解,在优化政策环境方面,辽宁省将着力抓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递延纳税等政策的落实。同时,开展政策配套试点,如推动本钢集团、交投集团等省属国有企业开展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管理制度试点工作;推进大连海事大学、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开展赋予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试点工作;选择部分中央和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并建立健全发明人专利奖酬体系。计划提出,有关科研人员按规定享受的生活补贴、科研项目绩效收入,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调控基数。对于接受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委托的横向委托项目,允许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通过合同约定知识产权使用权和转化收益,探索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
今后3年,辽宁省将进一步加强科技投入,重点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对企业R&D经费投入增长、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奖励性后补助。
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了要强化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推进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合作。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建设各类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到2020年,产业技术创新平台达到300个,联盟数量达到140家。
为推动企业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辽宁省还将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围绕钢铁、冶金、化工等行业联合建设10个以上科技成果中试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