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检察院开展“问题疫苗”专项监督工作
近日,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案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根据银川市人民检察院部署安排,银川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未成年检察处成立专项监督工作组,到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银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我市疫苗安全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
据了解,在专项检查中,银川市检察机关向银川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详细了解了我市疫苗的监督管理、流入、使用及储藏等情况,针对此次问题疫苗的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向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银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出督促依法履行职责检察建议书,建议行政机关首先要对银川市内所有疫苗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进行彻查,重点排查采购疫苗的渠道是否合法,是否有合法的票据和完整记录,储存运输条件是否符合规定。
同时,对疫苗接种使用单位进行检查,核实疫苗的购进和使用记录,对所有库存疫苗进行排查,重点清查自问题疫苗涉案以来全部购进疫苗的名称、生产批号、规格、购进数量、使用数量、储存数量等情况,并做好登记备查;对不符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药品安全规定的问题疫苗进行治理,下架封存。如发现有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的问题疫苗、来源不明的疫苗、或通过非法渠道购进的疫苗、以及未按要求储存疫苗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此外,还将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卫计委、质监局、交通运输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全面、深入了解非法经营疫苗的流入、案发等信息,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加强对冷链运输物流企业的监管,完善冷链物流企业服务评价和信用评价体系,并研究将全程温控情况等技术性指标纳入信用评价体系,根据监管职责建立冷链物流企业信用记录,并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依法进行惩戒。
银川市检察院还建议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布咨询电话和微信公众号,接受公众咨询,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消除人民群众对疫苗接种的焦虑和恐慌,并以此次“问题疫苗”排查为契机,深入查找食品药品领域隐藏的社会治理漏洞,通过系统性梳理向行政机关提出切实可行的检察建议。对发现涉及未成年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存在问题将依法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记者 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