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印发制度开展党风廉政巡察

28.03.2016  08:35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姬恒飞)将全市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单位)划分为9个片区;根据群众反映和市纪委了解掌握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重点巡察,推动重点问题的解决;群众代表不少于被访谈总人数的50%……昨日,记者获悉,银川市近日制定印发《党风廉政巡察制度(试行)》,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巡察工作,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银川市成立党风廉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全市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单位)划分为9个片区,市纪委副书记、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分别担任党风廉政巡察小组组长,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财政、审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随机分片区开展巡察工作。巡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被巡察地方、部门(单位)纠正“四风”、整治查处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新苗头、新情况、新问题。

  “巡察方法灵活多样,对一个时期内部署的重点工作、专项工作、出台的重要制度规定等开展专项巡察,督促抓好落实、推进执行。”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群众反映和市纪委了解掌握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重点巡察,推动重点问题的解决。特别是,围绕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选取5~10个单位进驻,全程监督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巡察组对全市党风政风行风进行暗访巡察。

  记者了解到,党风廉政巡察程序规范细化,除暗访巡察和驻点巡察外,一般严格按程序进行巡察。其中,与被巡察地方、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和被服务对象代表进行个别谈话,其中群众代表不少于被访谈总人数的50%。巡察结果与被巡察地方、部门(单位)评先评优、年度考核、干部提拔使用相挂钩。对巡察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采取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责令纠错等方式,限期整改。对问题较大、涉嫌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