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公共机构节能倡议书
银川市公共机构节能倡议书
全市公共机构及全体干部职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在2015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期间(6月13日~6月19日,其中6月15日为全国低碳日),银川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向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发出倡议:节能有道、节俭有德,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带头践行节能低碳,共建宜居、可持续、低碳的美丽银川。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节约机制。各级公共机构要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措施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和完善节能工作措施办法,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目标考核,切实把节约资源工作落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一名工作人员之中。
二、加大宣传教育,强化节能意识。积极宣传贯彻《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节能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节能意识,努力在公共机构形成“人人讲节约,处处讲节约”和“节约能源光荣,浪费能源可耻”的良好氛围。公共机构工作人员要增强资源忧患意识和资源节约的责任感,自觉肩负起节能工作责任,率先垂范,争做勤俭节约的示范者和推动者,争做节约资源的组织者和监督者,积极带头遵守勤俭节约规定,自觉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三、严格执行规定,培养节俭习惯。广大干部职工要争做勤俭带头人,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和市委“33条”,崇尚节俭、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在公务交往、接待、会议、配车、消费和配备办公用房等方面模范带头执行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等不良现象。在水电纸车方面严格落实节约措施,抓好节能降耗,真正把“低碳生活、绿色办公”落到实处。要端正消费理念,做好废旧办公用品回收和再利用,减少并制止能源浪费现象,树立资源循环利用的意识,争取做到“一物多用”,少使用或不使用一次性用品(包括办公用品),分类保存和回收处理废弃物,促进节能减排和绿色环保。倡导“135”出行(即1公里步行,3公里骑自行车,5公里乘公共交通工具)。建筑装修要选用环保材料,采用自然光和太阳能,倡行无烟办公,带头响应“限塑令”。
践行节能低碳,厉行勤俭节约。节约能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我们每一名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应尽的义务。节约能源利在当代,功在千秋,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建设美丽银川而共同努力。
银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二O一五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