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教育局放权利、明职责 深入推进“放、管、服”

31.03.2016  19:36

为加强预算单位财政管理职能,着力解决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脱节的问题,不断提高金凤区教育系统各单位自主管理财务工作的水平,根据《金凤区下放会计核算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教育局决定将各校账务予以移交。此次下放单位包括金凤区教研室、回民幼儿园,银川第十三中学,金凤区良田回民中学等26个单位,下放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各单位财务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单位财务机构,重大开支由校委会决定,发票等签批流程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及金凤区相关政策法规,教育局核算小组不再审核记账。

为了保证工作移交后不停滞、不脱节、不弱化,不出现监管空白,金凤区教育局出台了相关文件并提出三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保证每项工作不断档。各单位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不等不靠,主动上位,把属于自己的责任扛起来,抓在手里,放在心上,积极主动顺利做好衔接过渡工作。二要明确责任,保证每项工作不松劲。要明确一把手、分管领导和承办人的责任,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不松劲、不滑坡、不停滞。三要转变方式,保证监督检查不缺位。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教育局将组成督导组,定期不定期对各学校支出予以督查、指导,对工作失职以及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顺利推进。四要精减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各校经结合此项工作,梳理、简化学校相关工作,为教职工、学生、家长提供方便、高效的办事环境。(金凤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