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厅召开《宁夏农村公路条例》立法座谈和项目中期评审会

05.09.2017  02:13

8月28日,交通运输厅召开《宁夏农村公路条例》立法座谈和立法项目中期评审会。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彦宁,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蒋元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朱赟、杨述文应邀出席座谈会。许学民厅长参加会议并汇报了宁夏农村公路立法工作,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宁夏农村公路条例》立法项目课题组负责人张柱庭对《条例》草案起草情况进行了说明,厅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张凌云主持会议,厅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许学民厅长在汇报中指出,随着我区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地方立法工作势在必行。交通运输厅党委十分重视农村公路立法工作,创新立法模式,委托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家团队开展农村公路立法专题研究。经过前期大量认真细致的工作,形成了《宁夏农村公路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明确了农村公路的性质、责任主体、规划、建设、养护、管理、运营、资金筹集等问题,将为我区农村公路发展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条例》(草案)已于今年7月26通过了自治区人大一审。

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与会领导分别对《条例》(草案)提出了意见建议。刘彦宁主任委员对交通运输厅专家立法的模式以及《宁夏农村公路条例》草案起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交通运输厅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做好《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工作,争取顺利通过自治区人大二审,早日颁布实施。

(法规处  刘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