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教育局迎接吴忠市教育局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查

24.06.2016  09:19

6月23日,吴忠市教育局督查组在吴忠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高瞻带领下,督查红寺堡区教育局、红寺堡一中、红寺堡二小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工作。督查组首先听取了教育局关于开展近期学校安全工作情况汇报,随后到学校现场检查了学生防溺水、交通安全等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学校、家庭、企业、行业部门联动情况及校园周边潜在危险水域、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情况,红寺堡区教育局主要领导陪同督查。

督查组要求,各有关部门、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学生生命最可宝贵”、“安全大于天”的责任意识,全面落实自治区、吴忠市关于防范学生溺水、防校园欺凌、防火灾、预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等专项治理各项工作部署,尤其要突出3个重点。一要做好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家长“错时”防范管理的移交及思想意识、监管职责的转变工作,特别是暑期放假前、毕业生离校前、学生尚未离校时,要开展好防溺水等专题宣教活动,防范事故于未然。二要把“安全后进学生”、留守儿童、单亲儿童家长(监护人)作为重点宣教对象,班主任要和这些学生家长面对面、手交手的做好安全教育和管理交待、交接工作,同时学校还要通过开展“防溺水”主题班会课、观看防溺水教育视频、出专题手抄报和黑板报等方式,提高学生“防溺水”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同时重点通过班级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在,真正让“安全困难生”的家长(监护人)听到班主任老师的提醒、警示、托管移交,面对面签字确认。切实做到早抓、快抓、抓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小、落实细、落实实,真正起到提醒广大家长加强对孩子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履行家长监护责任。三要强化学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校园欺凌等安全意识,要让每一个学生真正承诺做到不敢下水、不创红灯、不结交社会闲散人员、不隐瞒校园欺凌事件等基本安全常识,提醒学生下水时一定要做足安全措施,如下水时拖带救生圈,遇他人溺水切勿盲目下水施救等。学校、家庭、村委会、社区、企业、行业部门要加强联动,各乡镇要在鱼塘、水库、蓄水池、水渠、建筑工地水坑等地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要积极发动村委会干部、企业职工、综治干部、村民义务对鱼塘、水库、蓄水池、水渠、建筑工地进行巡查。 (红寺堡区教育局办公室  供稿  综治办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