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将逐步发放去年购房补贴 政策今年起停止实施

16.02.2017  14:34

  2016年贺兰县出台政策,对在县城购买新建商品房者给予补贴,记者日前从贺兰县政府办了解到,目前购房补贴正在发放中,而该政策今年起停止实施。

  2016年1月16日,贺兰县出台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提到:凡2016年1月16日后在贺兰县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含别墅、商铺),均可享受每平方米180元的购房补贴。以下三种情况不享受购房补贴:拆迁安置房屋;2016年1月16日以前已入住,但因房地产企业原因未及时签订合同的;购买亲水嘉苑小区住房的。

  据了解,自贺兰县2016年出台购房补贴政策后,共受理购房补贴申请3656户,商品房销售面积达65.66万平方米。而据贺兰县住建局、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2016年3月以前的购房补偿款已经发放到购房者手里,2016年3月份以后购房补偿款没有发放,资金到位后会逐步发放到购房者手中。此外,这项政策从2017年1月1月起停止实施。(记者 周志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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