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四中发生暴恐事件?假的!造谣者已被刑拘

24.11.2015  10:10

  贺兰四中发生暴恐事件?假的

  造谣者被刑拘系学生间械斗

  11月23日上午,有网友爆料:“22日晚上9:30左右,贺兰四中发生暴恐事件,三名持刀社会青年对下晚自习的学生疯狂刺杀,导致4人受伤。两名重伤的仍在抢救,惨不忍睹,罪犯在逃。家长跪求目击者提供线索。”消息一经发出,引起众多网友转发,有人甚至质疑,是不是恐怖分子来到银川了。 

  记者第一时间联系到了银川市贺兰县城关派出所。“网上的消息有假,并不是暴恐事件,更不是恐怖分子行凶,造谣者已经被我们刑拘了。” 

  派出所民警介绍,当晚贺兰四中门口确实发生伤人事件,但只是学生之间的纠纷引起的械斗,造成四人受伤,其中两人重伤。民警表示,事情发生于22日晚9:39,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贺兰四中西门口,并将受伤学生送往贺兰县医院,而作案人已经逃离现场。 

  经初步调查,李某因怀疑同学姚某背后说其坏话,下晚自习后,在班门口扇了姚某几巴掌。同学杨某看见后拉开了二人。随后,杨某和另外3名同学一起回家,不想又遇到了李某和他叫来的几个帮手。李某认为,杨某等人和姚某是一伙的,于是和帮手高某等人用刀将杨某几人捅伤。 

  另据贺兰四中党总支书记赵煜新介绍,受伤较重的两位学生杨某和马某都是初三寄宿生,16岁,其中一人伤口在大腿上部,疑似大动脉受伤,失血过多,另一人伤到了腹部,目前已经从县医院转到了自治区人民医院和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经抢救后已经脱离生命危险,其余两名受伤学生正在治疗中。 

  采访中,民警向市民建议,对于耸人听闻的微博、微信信息,网友和读者可先自行判断,并可先期通过百度搜索是否有报道证实此事或已经辟谣。若自己无法证实,可向就近公安机关核实。对于无法证实的流言,在没有核实清楚前不要盲目转发,以免造成社会恐慌。此外,民警还提醒广大网民,发布或转发谣言将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记者  王辉

   ■延伸阅读

  散布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

  最高可面临7年有期徒刑

  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其中增加的一条入罪行为就是,“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了解,《刑法修正案(九)》中强调的虚假信息,具体指四类,即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也就是说,它重点打击的是扰乱社会秩序、造成社会恐慌动荡的虚假信息。比如,捏造某地发生火灾死伤无数,捏造某地发生疫情已经彻底失控等等。此外,《刑法修正案(九)》中对具体行为也有所限定。一是“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二是“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这两条,都强调了造谣者和传谣者主观上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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