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两个责任 筑牢三道防线 宁夏审计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保障有力

02.04.2015  17:27

 

宁夏审计厅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和全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位,为风清气正良好氛围的形成和审计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该厅党组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通过完善的责任体系,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责。履行强化教育、制度保障、风险防控、监督检查的职责。党组成员协助党组书记抓党风廉政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相关任务,及时准确的将党组的要求传导至审计组。审计组长既是“八不准”审计纪律的执行者,又是廉政建设的督导者,就审计现场廉政风险点进行有效掌控的同时,认真指导审计人员采取措施,落实规章,不出偏差、不发生任何问题。

该厅还注重发挥机关党委监察室和派驻纪检部门的职能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厅机关党委、纪检部门深入审计一线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审计人员遵守党风廉政纪律情况。派驻纪检组视监督责任为责无旁贷的政治任务,集中精力履行监督、提醒、报告和查出职责,就发现的问题和重大事项随时报告,严肃查处。实行“一票否决”,对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审计组长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厅党组、派驻纪检组和机关党委监察部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不放松,促使审计人员把审计质量视为“生命线”,审计纪律视为“高压线”,把文明精确审计作为“保障线”,为自觉规范、遵章守纪、清白做人,干净做事提供了组织保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李绍军 吴国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