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残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 全区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

16.07.2018  22:12

各市、县(区)残工委:

为扎实做好2018年度全区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以下简称“动态更新工作”),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18〕69号)精神,自治区政府残工委办公室定于近期对全区2018年动态更新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18年7月9日至7月31日,具体时间由各督导组自行确定。

二、督导内容

(一)组织领导情况。重点检查各县(区)政府残工委贯彻落实许尔锋副主席的批示精神情况;年度动态更新工作动员部署、培训组织和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召开培训会议、建立稳定可靠的调查员队伍;是否建立督查机制和质量评价考核机制。

(二)入户调查情况。重点检查调查员入户调查情况,是否严格按照调查员工作规范流程进行入户采集信息;是否做好失访残疾移民搬迁交接手续;是否按照调查指标逐项逐条询问登记;调查员是否参加过动态更新培训;调查员信息是否与备案登记表信息和手机拍照信息一致,等等。

(三)数据质量情况。重点抽查入户情况和数据质量,入户率是否达到95%,数据差错率是否控制在5‰以内。

三、督导方式

此次督导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入户走访、座谈交流、系统复核的方式进行。督导期间,择机听取督导县(区)政府残工委工作情况汇报,在每个县(区)入户核查不少于2个乡镇10户。同时,利用手机APP随机抽查,并登陆系统进行全面复核。

四、督导组人员组成

自治区成立5个督导组,包干进行督导。

第一组  石嘴山市

组  长:娄晓萍  自治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副组长:何占科  自治区残联机关党委副书记

成  员:王建清  自治区残联机关党委干部

何生明  自治区残联信息中心工作人员

第二组  银川市

组  长:李雪芳  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副组长:陈  锐  自治区残联办公室主任

成  员:翟鹏辉  自治区残联办公室

陈国祥  自治区残联机关党委干部

第三组  吴忠市

组  长:董万军  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

副组长:包振林  自治区残联维权处处长

成  员:朱宝峰  自治区残联宣文处主任科员

罗忠堂  自治区残联计财处主任科员

第四组  中卫市

组  长:王宇峰  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

副组长:王益民  自治区残联宣传文体处副处长

成  员:扈伟云  自治区残联教就处主任科员

田建军  自治区残联维权处主任科员

第五组  固原市

组  长:李春林  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

副组长:李  丽  自治区残联康复处副处长

成  员:党孝宏  自治区残联办公室主任科员

周  莉  自治区残联康复处副主任科员

五、几点要求

(一)各市、县(市、区)要将动态更新作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亲自指挥,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要求和实施方案,严密抓好各个环节落实,扎扎实实推进入户调查信息采集,确保动态更新工作顺利进行。自治区残联将把动态更新工作作为对各地年度绩效考核的核心指标,对数据质量不达标、工作进度慢、不负责、慢作为的单位将在全区通报批评。

(二)各市残联要参照本次调研督导安排,在本地区积极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活动,各市残联主要领导要带头深入县乡、进村入户,关口前移,传导压力,落实责任,督促指导县级残联切实抓好关键环节的关键工作,从源头上确保数据质量、确保年度工作任务如期圆满完成。

(三)各县(市、区)残联要准备好数据动态更新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重点反映本地动态更新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建议。

(四)请各市、县(区)残联做好与督导组联络配合工作。督导期间,各督导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若干规定,严守各项纪律,轻车简从、注重实效。各市、县(区)、乡镇一律不安排接待,督导组自行用餐。请各督导组于8月10日前将本组调研督导小结材料报办公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残工委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