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戒毒管理局职责
06.08.2018 16:50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 | 序号 | 1 | 2 | 单位名称 | 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 |
3 | 索引号 | . | ||||
4 | 信息名称 | 自治区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局职责 | ||||
5 | 内容描述 | 部门职能 | ||||
6 | 文件编号 | . | 7 | 信息类别 | 职能类 | |
8 | 产生日期 | 2009年4月10日 | ||||
9 | 公开形式 | 网上公开,受理点公开,辅助性公开 | 10 | 公开时限 | 8年 | |
11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12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
13 | 公开责任部门 | . | ||||
14 | 信息内容 |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各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所实施。 2、领导和管理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拟订全区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发展规划,审核全区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设置、布局和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监督管理全区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所政管理、教育矫治、生活卫生和场所安全稳定等工作。 5、指导全区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信息化建设、财务装备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6、指导全区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等工作。 7、指导管理全区强制隔离戒毒企业集团工作。 8、指导和协调管理全区戒毒康复、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疾病救治和社区矫正工作。 9、承办自治区强制隔离戒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承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司法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 ||||
15 | 载体类型 | 纸质、胶卷、光盘、磁带、其他 | 16 | 审批机构 |
17 | 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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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2018 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