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社厅建立专家咨询论证制度
6月21日,自治区人社厅召开第一届专家咨询委员会会议暨“十三五”规划咨询讨论会。厅党组书记、厅长、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冯志强出席会议并向第一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颁发了聘书。这标志着自治区人社厅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正式建立并开展咨询论证工作,这一举措是人社厅党组借力“外脑”进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有益尝试。
为加强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问题研究,充分发挥专家咨询作用,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去年以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经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厅相关处室单位推荐,厅党组会议审定,聘请自治区党委政研室城市经济研究处处长张洪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樊建民、自治区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高级统计师张学武等35名专家为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第一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本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聘期2年。
为充分发挥专家咨询论证作用,自治区人社厅办公室印发了《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明确了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机构组成、工作机制、拟聘专家基本条件、主要任务、列席会议范围、约束规定及劳动报酬等相关事项,为专家咨询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专家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参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法规草案及综合性重大政策的可行性论证及社会风险评估;参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相关课题研究及论证咨询工作等。同时,专家委员受邀参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咨询论证活动、列席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题会议及有关研讨会,在决策论证咨询过程中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并可保留个人意见建议。
《工作规则》规定,自治区人社厅专家咨询委员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通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政策课题研究成果、年度重大政策研究课题安排,听取专家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邀请部分专家委员参加咨询论证等活动。
在随后召开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草案)咨询讨论会上,与会专家畅所欲言、积极建言,围绕规划的思路目标、结构设计、内容章节等提出了75条意见建议,未出席会议的专家将通过邮件等形式反馈对我区人社事业“十三五”规划的意见建议,为进一步完善规划内容、增强规划的操作性提供了重要参考。(政策研究处 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