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党的十八大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客观要求,第一次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写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为今后全面实现依法治国的宏伟目标指明了方向,为各级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扎实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工作,确保“到2020年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宏伟目标。按照自治区政府领导的要求,自治区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总结我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的基础上,认真研究,组织起草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征求意见稿)》,现请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5月10日前将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到自治区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联 系 人:张海立 马金芳
联系电话:0951-5043749 传真:0951-6038031
电子邮箱: nxfzb@126.com
附件: 自治区人民政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