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下达今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
6月20日,宁夏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办公室印发了《2016年全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要求到今年底,全区地级城市(含宁东基地)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达75%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7.4%,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2.3%,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保持2015年水平。
按照工作目标,今年我区将加快淘汰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等清洁能源,在化工、造纸、印染、制药等企业集聚区,按照“一区一热源”建设“以热定电”的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取消分散燃煤锅炉,2016年全区计划淘汰燃煤锅炉344台。在控制移动源污染防治方面,今年全区计划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0300辆。对于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有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且未办理报废手续的,停止办理其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加快超低排放技术改造,严格按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深入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银川市、宁东基地10台总装机30万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发电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其他地级市单台装机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前期准备工作。
同时,全面落实建筑工地抑尘措施。2016年,各地将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纳入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考核,在工地周边标准化围挡、物料堆放防尘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等四个方面,总体达标率达到90%(银川市城区达到100%),扬尘防治措施完备率达到90%以上(银川市城区达到100%)。全区现有固体废物填埋场实现洒水降尘和运输道路硬化,银川及周边地区所有的大型煤场、料场要实行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城市建成区内不得利用空地堆存建筑垃圾、渣土等。对现有砂石料厂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制定防尘作业标准,破碎、装卸等工序要采取密闭作业,并加装除尘设施。2016年年底,贺兰山东麓砂石料厂未达到整治要求的,不予办理许可手续,关闭并实施生态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