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的每个诉求都是信任

08.05.2018  10:07

  “把我的承包地还给我!

  “离婚多年,这地早与你没关系了,不给!

  近日,与王某离婚20多年的陈某,执意让王某归还她过去分得的承包地,王某不肯,双方发生激烈争吵。无奈之下,陈某向贺兰县常信乡调委会主任石学文求助。

  1983年,贺兰县习岗镇的陈某嫁给常信乡的王某后,陈某分得4亩承包地。1995年双方离婚,女儿由陈某抚养,双方口头约定这4亩承包地由陈某耕种。随后,陈某长期在外,二轮土地承包和土地确权时,均未与村里签订承包合同,这4亩地一直由王某耕种。今年4月,陈某和女儿提出自己耕种承包地,再婚的王某不答应。在数小时的调解中,石学文从法律、道义和亲情上耐心劝导,最终王某同意其中3亩地由陈某耕种。

  在司法行政一线工作20年,石学文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矛盾纠纷。近年来,常信乡各种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执行率达100%,未发生因民间纠纷调解不及时引起的民转刑案件。

  “做儿女的应趁老人健在,多尽孝心,不要留下‘子欲养而亲不在’的遗憾。”4月27日,石学文成功调处一起赡养纠纷。

  74岁的张某有3个儿子1个女儿,一直由女儿赡养。去年,老人被确诊患有癌症,治疗花费4万多元,3个儿子以各种借口拒付治疗费,兄妹间口角不断,张某就到常信乡调委会请求帮助。

  石学文将张某儿女约到调委会,从情理和法理入手,分别对他们进行说服教育。最终,3个儿子同意分担老人的治疗费,并表示今后每人每年给张某1200元赡养费。

  “群众的每一个诉求都是一份信任,都是对公平公正的企盼,绝不能让群众带着期望而来,带着失望而归。” 石学文说。

  3月8日一早,新华村的石某和陈某吵着走进石学文办公室。

  1993年,石某将自己无力耕种的3.5亩地交由陈某耕种。2005年,这3.5亩地被村里承包给了陈某。2014年土地确权时,石某提出这块地权属于自己,双方发生纠纷。随后,石某和陈某每年都抢种抢收,村里多次调解无果。

  石学文当即带调解员到田里查看,并分头劝导石某和陈某。经过反复协商,双方达成石某耕种1.7亩、陈某耕种1.8亩,各自办理土地确权等调解协议,化解了这起争执5年的土地纠纷。

  针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关键环节,石学文创新的“预测早,不守株待兔;预警快,不漏报迟报;预判准,不推诿扯皮;预演细,不盲目应战;预防稳,不激化扩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法,使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近年来,石学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20多起,调解成功率达96%,先后获得“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等荣誉称号。(记者 白景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