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次 “残疾预防日” 活动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残 疾 人 联 合 会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教 育 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公 安 厅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民 政 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厅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交 通 运 输 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总 工 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妇 女 联 合 会 文件 宁残联发 〔2017〕75号
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次 “残疾预防日” 活动
各市、县 (区)残联、宣传部、网信办、教育局、经济和信息化 委、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劳动保障)局、环保 — 1 — 局、交通局、卫生计生委 (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安监局、工 会、团委、妇联:
2017年8月25日是全国第一个 “残疾预防日”。开展 “残 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旨在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 部署,增进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推动残疾预防事业加快发展, 推进健康宁夏建设。现就我区开展 “残疾预防日”活动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 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全国残疾人康复工 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 调推进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人民 共建共享的工作原则,努力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和预防能 力,为如期实现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预防行动计划 (2016— 2020年)》工作目标,推进健康宁夏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提供有力支持。 二、活动主题 推进残疾预防,建设健康中国 三、活动时间 2017年8月25日 (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延长)。 四、宣传重点 (一)着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于残 — 2 — 疾预防工作的决策部署,重点做好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 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预防行动计划 (2016—2020年)》的 宣传解读。 (二)着力宣传残疾预防关系千家万户,关系每个人的健康 和每个家庭的幸福,是政府、社会和每位公民的共同责任。 (三)着力宣传残疾预防核心知识,使广大公众能够识别主 要致残风险,了解预防残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要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 ,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 认识加强残疾预防对健康中国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意 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 府关于残疾预防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 “残疾预防日”活动的组织领导。各级残联要按照 《宁夏回族自 治区残疾预防行动计划 (2016—2020年)》任务分工,主动发 挥牵头组织作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制订本地区 “残 疾预防日”活动方案,精心做好部署实施,共同组织开展好相关 工作。 (二)创新形式,注重实效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努力采取多种形式提高 “残疾预防 日”活动的吸引力、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积极宣传党的十八大以 来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残疾预防工作的重大 — 3 — 决策部署和我国残疾预防工作的新变化、新进展,为党的十九大 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要积极争取本地党政领导带队开展残疾 预防工作实地调研和走访慰问,了解出生缺陷防控、疾病防控、 意外伤害预防、工伤和职业病预防、残疾康复等相关领域工作情 况,研究解决具体问题。要围绕残疾预防核心知识的发布,策划 举办专场活动,启动残疾预防 “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宣传 教育行动。要针对 “残疾预防日”宣传重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 的形式,制作宣传海报、手册、展板等宣传品,广泛利用广播、 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途径,传播残疾预防相关知识。 (三)统筹安排,整体推进 各地要以组织开展 “残疾预防日”活动为契机,切实抓好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预防行动计 划 (2016—2020年)》的贯彻实施。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完善 由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的残疾预防工作机制,督 促、指导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工作。各地要按照 《残疾 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要求,抓紧制定、实施本地残疾预防工 作计划,开展主要致残因素的动态监测,推动建立残疾报告制 度。同时,要针对本地区主要致残风险和重点人群,加大投入, 完善残疾预防工作措施和保障条件。金凤区、永宁县、灵武市作 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县 (区),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 如期完成试点任务,积极为各地残疾预防工作顺利推进创造经 验,引领示范。 — 4 — 各市、县 (区)残联要及时收集整理本地区 “残疾预防日” 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认真做好总结,将活动总结及相关图 片、视频等资料于2017年9月4日前报送自治区残联。 附件:1. “残疾预防日”宣传口号 2. 残疾预防核心知识 自 治 区 残 联 自 治 区 宣 传 部 自 治 区 网 信 办 自 治 区 教 育 厅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 自 治 区 公 安 厅 自 治 区 民 政 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 5 —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自 治 区 安 监 局 自 治 区 总 工 会 自 治 区 团 委 自 治 区 妇 联 2017年8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 丽,0951—5668819,1399518959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