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应急成品储备粮油监管,确保应急时调得动、用得上。6月下旬,由局领导带领相关科室人员对我市承储自治区级应急成品粮油的15家企业进行了例行检查。
检查人员对承储企业库存数量、品种、质量是否符合承储要求,账表卡记录是否真实,储粮卫生环境和安全设施是否达标,仓储管理是否规范等实地进行了逐项检查。经检查,我市辖区内应急成品粮油承储企业基本能够按照《应急粮保管协议书》规定的条款履行责任,做到库存成品粮油数量充足、储备粮油质量符合规定。同时,对个别企业存在的补库不及时、保管账、垛卡记录不完整等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检查人员就完善仓储管理方面提出了意见,要求各承储单位要加强管理,严格履行承储协议各项条款,确保应急成品粮油数量真实,质量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