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残联办公室关于推荐参加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节目的通知
宁残联办发〔2017〕4号
各市、县(区)残联:
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九届全国残疾人文艺汇演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16﹞155号)精神,中国残联将于2017年联合有关部委举办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为做好我区参加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节目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目类别
本届汇演分必报节目(含声乐、器乐、舞蹈三个类别和选报节目(戏曲类别)两种参演类别(戏曲指中国各民族地区戏曲,小品、歌伴舞、魔术、杂技、相声等艺术形式不参加此次汇演)。
二、节目数额
以设区的市残联为单位,必报节目每类限报3个,共计15个,选报节目限报1个,共计5个。可以空缺,但不得多报,不得跨类别替补。
三、节目范围
各地申报的节目必须为2013年6月30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新创作或改编的节目,鼓励推出新人新作,创编具有残疾人特色的新节目。
四、参演对象
本届会演的参演人员为视力残疾人、肢体残疾人、听力语言残疾人(声乐、器乐、舞蹈类节目参演演员必须全部为残疾人,健全人不得参与;戏曲类节目中确需健全人协助表演的,健全人所占比例不得超过该节目所有参演人员的50%。)。
五、报送要求
(一)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的举办目的之一就是挖掘人才、推出有质量、有影响力的残疾人特殊艺术精品。各市、县(区)残联接到通知后,要尽快行动,积极组织、邀请文化部门的各类专家,全程参与汇演节目的创作、辅导和推荐工作,努力提高节目质量和演员专业素质。
(二)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大众。各市、县(区)残联要借此次组织、推荐汇演节目的时机,推动基层残疾人文化活动的开展,使更多的残疾人能够参与其中,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三)各设区的市残联务必于2017年2月28日前,将《汇演报名总表》、《汇演节目登记表》、《汇演参赛队演职员表》报送自治区残联宣文处。表格要如实填写残疾类别和人数,核实要准确无误。
(四)参评节目按要求必须由残疾人演出的,严禁健全人替代演出。
(五)参加汇演的舞蹈类、器乐类节目时长不得超过7分钟。
(七)节目推荐结束后,自治区残联将组织专家组,赴5市对所报节目进行审核,最终确定6个必报节目、1个选报节目,上报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组委会。
(八)本届被选定参加会演的节目,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节目形式,将费用一次性拨付选定节目的设区的市残联,用于节目编创、排练、辅导、打造、提升。
联系人:自治区残联宣文处 胡鹏
联系电话:0951-5668823 18575380190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208号
附件: 1、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报名总表
2、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节目登记表
3、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参赛代表队演职员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7年1月3日
附件1
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报名总表
推荐单位:
编号
节目名称
参演
类别
表演者
人数
创作或改编
节目
时长
备注
推荐
单位
联系人
单 位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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