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版》集中采购中标结果(第三批)的通知
关于印发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版》集中采购中标结果(第三批)的通知
宁药招办发〔2014〕22号
各市、县(区)卫生局(药招办),委直属医疗机构,宁医大总院,各药品配送企业: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版)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自治区药招办会同相关成员单位,组织完成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版)》(以下简称“新版基药目录”) 公开招标工作。预中标结果公示期间,自治区药品采购中心收到部分预中标药品的投诉,经自治区物价局价格审核,部分药品的价格超限价或者不符合药品差比价规则。自治区药招办会同成员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了再次议价,现将部分药品议价后的中标结果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相关药品的中标价格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药品中标生产企业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领取中标通知书,与配送企业签订配送合同。各药品配送企业按照规定的配送费率积极组织采购配送。
附件1关于印发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版》集中采购中标结果(第三批)的通知.xls
自治区药招办
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