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乡镇人民政府责任清单编制工作 “正式开工”

08.08.2016  14:01

为了全面深化乡镇人民政府行政职能改革,强化监督其严格履职,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原则,构建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责任体系,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近日,盐池县印发《关于编制盐池县乡镇人民政府责任清单的通知》(盐政办发〔2016〕66号),明确了开展乡镇人民政府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实施主体、工作任务、实施步骤等内容。盐池县开展乡镇人民政府责任清单编制从7月20日开始,需经全面梳理、审核论证、征求意见、审定公布、评估完善等重要程序工作。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建立责任清单工作,认真安排部署,严格按照工作步骤,有目标、高质量的完成。二是明确工作职责。要求各乡镇严格按照《盐池县乡镇人民政府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指南》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各环节工作。三是强化监督问效。盐池县政府将采取督查方式,及时掌握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度慢、质量不高的乡镇,将进行行政问责。全县乡镇人民政府责任清单编制工作预计在10月底前完成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