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质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宁夏质监局12365热线2018年第三季度 工作分析报告》的通知
各市市场监管局、宁东质监局:
现将《宁夏质监局12365热线2018年第三季度工作分析报告》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业务实际,有针对性的做好相关工作。
自治区质监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质监局12365热线
2018年第三季度工作分析报告
第一部分 12365热线受理情况
一、综述
2018年第三季度,宁夏质监局12365热线共处理各类信息465起。其中,电话和语音留言458起,占总处理量98.49%;网络4起,占总处理量0.86%;处理现场投诉3起,占总处理量0.65%。
二、受理业务分类分析
第三季度共受理有效业务348起。其中,打假举报124起,占总业务量35.63%;质量申诉70起,占总业务量20.11%;答复消费者咨询154条,占总业务量44.25%。受理的348起业务中,转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办理16起,占总业务量5%;12365中心办理332起,占总业务量95%。
三、受理业务办理情况
第三季度共处理电梯轻微故障问题89起,计量器具投诉7起;帮助消费者联系检验检测机构88次、市场监管局45次、自治区政府服务中心质监窗口24次、行政许可评审与教育培训中心18次;解答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7次,其他方式处理54起。
转给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办理16起,依次为:银川(5起)、吴忠(2起)、固原(2起)、中卫(2起)、中宁(2起)、贺兰(1起)、永宁(1起)、惠农(1起)。
转办的16起业务中,电梯8起,占50%;计量器具4起,占25%;油品2起,占12.5%;玻璃钢储水罐1起,占6.25%;无证生产1起,占6.25%。
各地执法人员对转办的投诉举报及时有效进行了处理,依法调解处理2起;撤诉1起,办结率达到100%。
第二部分 12365热线受理业务分析
一、受理特种设备申诉举报专项分析
第三季度受理特种设备申诉举报共113起。其中,电梯105起,占92.92%;压力容器8起,占7.08%。
(一)受理电梯投诉举报专项分析
在特种设备投诉举报中,电梯问题占主要地位。电梯投诉举报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电梯坠层、困人,共受理29起,占27.62%;二是电梯超期未检或未张贴检验合格证,共受理27起,占25.71%;三是电梯存在开关门异常、呼救系统或控制面板故障等现象,共受理14起,占13.33%;四是电梯停运,共受理13起,占12.38%;五是电梯异响或运行噪音大,共受理12起,占11.43%。
(二)其他特种设备投诉举报分析
其他特种设备举报为无证充装气瓶,乙炔气瓶未检验,加气站不扫标等。
二、受理计量类投诉举报专项分析
2018年第三季度共受理计量器具投诉举报11起,主要反映在加油加气机、地磅秤等计量器具不准问题。
三、受理工业产品质量申诉举报专项分析
2018年第三季度共受理工业产品质量申诉举报70起,主要反映在产品质量缺陷、假冒伪劣商品等方面。其中机动车及其配件23件,占32.86%;建材产品14件,占20%;家电家具10件,占14.29%;皮革和服装鞋帽6件,占8.57%;农机产品5件,占7.14%;油品、机械设备各3件,分别占4.29%;电动车及配件2件,占2.86%;金银首饰、手机、婴幼儿用品各1件,分别占1.43%。举报无证生产1起,占1.43%。
四、受理咨询专项分析
2018年第三季度共受理业务咨询154起。其中特种设备52起,占33.77%;许可认可24起,占15.58%;建材产品22起,占14.29%;计量类11起,占7.14%;服装鞋帽8起,占5.19%;机动车及其配件、法律法规各7起,分别占4.55%;家具家电产品6起,占3.9%;手机及其配件3起,占1.95%;金银玉石、油品、农资产品各2起,分别占1.3%;其他8起,占5.19%。
12365热线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解答了群众的疑问,需要提供专业解读的,帮助消费者联系各检验检测机构、自治区政府服务中心质检窗口和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解答。
五、其他投诉举报咨询综述
第三季度12365热线处理其他投诉举报咨询117起。其中,建筑工程41件,占35.04%;服务业28起,占23.93%;食品药品化妆品20件,占17.09%;电话地址15起,占12.82%;其他13起,占11.11%。对以上群众来电,12365热线工作人员帮助消费者联系12315、12331、12345、12358等相关部门进行咨询或投诉。
第三部分 执法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
2018年7月18日,有举报人拨打12365热线,称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处的地磅秤存在计量不准问题,举报人和其他货车司机多次拉运西瓜时,在别处称好的重量,到收费站入口处就因超重不能上高速。举报人希望市场监管部门能前去检查该地磅。
接到举报后,12365举报处置指挥中心将举报转至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该局组织执法人员于2018年7月19日对兴仁高速公路收费站在用的地磅进行了检查。该站使用的地磅(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型号:DCS-30KII,出厂编号GI6810218S),于2018年3月15日经宁夏汽车检测线检定中心检定合格,有效期至2018年12月15日。宁夏汽车检测线检定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对该地磅进行了复检,复检结果合格。
典型案例二
2018年8月20日,有举报人拨打12365热线,称自己的孩子被困在吴忠市上桥人家小区17号楼1单元电梯内三十多分钟,怀疑小区电梯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前去检查。
接到举报后,12365举报处置指挥中心将举报转至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21日,该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吴忠市上桥人家小区在用的乘客电梯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因该小区17号楼1单元电梯轿厢地槛内有异物,引起电梯故障,从而造成了困人事故,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维保人员已经排除故障,电梯恢复正常运行。执法人员对电梯轿厢张贴的电梯使用标志和紧急救援电话进行了检查,要求使用单位加强电梯的日常维护和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