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我局喜获2014年度全区优秀公安局荣誉称号

27.01.2015  20:01
  2015年1月23日,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王雁飞签署表彰2013-2014年度全区公安机关优秀单位、优秀人民警察的命令,灵武市公安局被评为全区优秀公安局,奖励人民币10万元(以奖代补)。   2014年,在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有力指导下,在市检、法、司各政法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灵武市公安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不断深化“平安灵武”各项措施,圆满完成各项重大安全保卫任务,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突发事件,深入开展了攻命案打侵财破案会战、禁毒大收戒和缉毒破案工作,及时破获2起命案;打掉B类涉恶团伙1个6人;破获侵财类案件350起;侦破全区首起电信诈骗案件,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破获“5.24”公安部特大贩卖毒品目标案件等贩毒案件34起,缴获毒品海洛因2738.79克、冰毒47.7克、k粉2.14克;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35人,办理毒品治安案件330起,打击处理违法人员383人,其中强制隔离戒毒204人,社区戒毒54人。一年来,全市共立刑事案件1121起,同比下降9.52%,其中立盗窃案件739起,同比下降16.11%;立两抢案件18起,同比下降64.7%。查结行政案件1093起,打击处理违法人1110人,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671起。发生火灾事故51起,同比下降73.3%,无人员死伤。交通事故四项指数稳中趋降,城区交通环境畅通,群众的出行安全感大幅提升。截止目前,全市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可防性命案以及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社会稳定,政治安定。   在银川市公安机关2014年度A组(三区两县一市) 绩效考核中,25个分项,灵武市公安局获得15个分项第一名,特别是标志着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度评价的“社会评价委托第三方进行测评”项目,灵武市公安局获得第一名,最终以87.827分的总成绩名列榜首,成为银川市公安机关唯一一家连续三年蝉联绩效考核第一名的县级公安局,更是全区唯一一家2012、2013连续两年蝉联全区县级优胜单位,2014年荣获全区优秀公安局的县级公安局。